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40号通告

【时间:2022/6/14 14:25:46】【作者:】

重 要 通 告

苏州公安微警务 2022-06-13 22:54 发表于江苏
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40号通告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和公共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等重点监测人群应按照相关行业规定主动开展核酸检测。对未按规定频次参加核酸检测的重点人员,有可能采取赋码、场所码弹窗等方式,做到“应检尽检”。

 

二、自6月13日起,全市从区域核酸检测转为常态化便民核酸检测。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不定期组织开展相应范围的区域核酸检测。

 

三、各地建立15分钟便民核酸采样圈,按照“愿检尽检”原则,合理设置、动态优化并及时公布便民核酸采样点的布局和开放时间等信息,提供便利、快捷的核酸检测服务,方便群众按需检测。

 

四、市民除进入人员密集型密闭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外,不再查验72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学校等重点场所另有查验要求的,从其行业规定。

 

五、各类公共场所应严格落实“场所码”扫码入场以及测温、查码(健康码、行程卡)措施,督促市民规范佩戴口罩。

 

六、接种疫苗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有效手段。广大市民尤其是符合接种条件的老年人,应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并接种加强针,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请全体市民和广大企事业单位倍加珍惜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继续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做到防疫不松劲、发展不停步、安全不懈怠。

 

苏州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6月12日

编   辑 | 夏 铭

核 发 | 张蓝之

来 源 | 苏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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