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公务卡管理制度

【时间:2020/5/19 16:10:54】【作者:】

村级公务卡管理制度

 

第一、村级公务卡是金融机构对村在职正副职干部发放的,以村干部个人名义开立并由村干部持有的,主要用于村务支出与财务报销,具有一定透支额度与透支免息期的贷记卡。

第二、村级公务卡按照“持卡人申请并签订申请表、村委会确认、银行办理”的流程办理,以持卡人名义开立的贷记卡,实行实名制登记,村级公务卡和密码由持卡人自行妥善保管。

第三、 村级公务卡因遗失或损毁补办,应及时通知村财务人员,由持卡人自行到发卡行办理申请挂失补办手续,补办成功后及时报村财务人员办理卡号等信息更新备案。

第四、 村级公务卡主要用于村务活动中原使用现金结算或通过转账结算的零星商品和服务支出,村务活动因救灾、救急、救助、吊唁和走访慰问等特殊情况除外。村务卡使用范围具体包括:零星办公用品购置费、差旅费、招待费、会议费、煤水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小额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办公费用。

第五、村级公务卡不得提现、不得用于个人消费、不能恶意透支,不得拖欠还款等,村级公务卡一律不准开通“银行卡快捷支付方式、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支付”等线上交易功能。

第六、村级公务卡结算实行“个人先行支付,财务审核报销”的操作管理机制。由持卡人使用村级公务卡刷卡结算,按现行财务制度审核报销,

第七、村财务人员应做好村级公务卡登记备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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