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施实方案通知

【时间:2019/5/13 11:49:51】【作者:】



昆山市农业农村局文件

昆农〔201925

 

 

关于印发《市农业农村局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市农业农村局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昆山市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5日   

 

 

 

 

 

 

市农业农村局进一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根据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针对当前农业农村领域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与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结合起来,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建设美丽昆山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安全稳定的农业农村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加大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力度,通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整治涉黑涉恶治安乱点,防范打击农业农村领域违法犯罪,建立健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工作措施

根据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及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斗争,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做到工作宣传到位、线索摸排到位、制度建设到位。

(一)强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户外宣传栏、横幅标语等各种载体,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苏州市以及昆山市关于扫黑除恶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日常安全检查、下乡服务和各类重大活动,突出对服务对象和重点地区的宣传教育,确保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宣传到位。局属所有企事业单位需在单位内部信息公开栏醒目处张贴《昆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未入驻政务服务中心(西区)的单位还需利用标语横幅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

(二)深入摸排线索。各科室、各单位要按照行业监管职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点围绕农村集体“三资”领域、涉农项目、农资、农机和农(水)产品生产销售领域、畜禽屠宰环节、渔业领域等方面,深入一线挖掘和排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并及时上报涉黑涉恶线索,重大、紧急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上报实行“周报”制度,局安全应急办每周将对报送的线索进行统计、汇总、核查、移交等。线索上报联系人:金夏明,联系电话:57378509。

(三)完善制度建设。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机制,切实开展好农业农村领域涉黑涉恶宣传和线索摸排工作,及时开展宣传,积极报送相关线索,确保工作开展不留死角。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扫黑除恶工作,切实履行扫黑除恶的重大政治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斗争的组织领导,结合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农业农村领域扫黑除恶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执法力度。要不定期随机督查检查农药、种子及农资生产经营情况,坚决杜绝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行为,严厉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三)加强协调配合。要进一步加强与条线单位和区镇农服中心、经服中心和资产管理办公室的沟通联系积极完善信息报送工作机制,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案件查处工作,并切实做好相关案件查处和治乱方面的宣传。

 

昆山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5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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