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职清单

 序号             事项                   细化内容
1 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1、建立宣传阵地,加强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宣传
2、开展普法讲座、普法演出等各类普法活动
3、聘请社区律师、法律顾问等,开展社区法律服务工作
4、开展社区民主法治建设
2 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群众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动员和组织适龄公民参加献血 5、开展各项公共服务,做好各项为民实事
6、组织居民开展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7、宣传动员适龄居民参加献血
3 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加强民族团结、组织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8、建立健全社区文体活动阵地,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各类健身活动
9、开展促进民族融合各类活动
10、建立道德讲堂、金相邻志愿岗等,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4 调解民间纠纷、开展群防群治、家庭暴力及遗弃家庭成员调解工作、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办公条件 11、加强法律事务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做好各类人民调解工作,调委会组织健全、制度规范
5 开展社区服务、兴办服务事业、推动社区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活动 12、组织开展各类社区便民、互助服务
13、开展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社区志愿者开展为老、助残等公益服务
6 依法举行换届选举、召集居民会议、向居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监督执行居民公约、推行居务公开、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有关监督活动 14、依法依规开展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修订完善《居民自治章程》
15、加强居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民主协商、社区专项公约等自治制度建设
16、合理设置居务公开栏,规范公开内容和程序
17、加强社区监督委员会建设
7 管理本居民委员会的财产,保护生态环境 18、管理本居民委员会的财产
19、维护辖区内的环境整洁,倡导居民爱护环境
8 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20、建立健全走访、接访制度,积极开展来访接待和民情走访工作,及时掌握民情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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