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缴费提醒
各位参保居民:
从上级获悉,近期将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缴政策。待苏州市正式发文后,原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或两个单位之间有中断缴费的,可申请对中断期间的缴费进行补缴的政策”将不再执行,政策调整后将不再允许参保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补缴中断期间的社会保险费,仅限当年度正常缴费。
现提醒各位参保居民:可通过登录中国昆山网、昆山人社微信公众号、智慧昆山APP或前往人社经办窗口查询本人的参保缴费情况,如符合当前补缴规定且有补缴意愿的,可抓紧前往巴城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劳动保障窗口或人社局社保服务大厅个人综合业务窗口(前进西路1801号,与共青路交界处)申请补缴。特别是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因有中断缴费不足15年的,政策调整后将不能先补缴中断期间的社保费后再办理退休,只能按后延缴费的办法处理,即继续按月缴费满15年后再申请办理退休手续。
补缴所需资料:1、补缴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代办的另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补缴时点及补缴期间为本市户籍的,另需提供能证明的其他户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3、退伍军人带好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缴费方式有以下几种:1、微信、支付宝扫描二维码缴款(1万以内);2、农业银行各营业厅柜台缴费;3、农业银行手机APP扫描二维码缴款。
需注意事项:1、办理了一次性补缴的参保人员如今后需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出我市,累计补缴年限超出3年的,按照人社部规[2016]5号转移文件规定,转入地可不接收。2、补缴时点及中断缴费期间均须为本市户籍。3、参保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或劳动教养期间不可以缴纳养老保险费。4、中断期间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不可以重复补缴。5、有异地缴费记录的,在外地参保期间不可以重复补缴。
东阳澄湖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