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山市委宣传部
全市党员禁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广大党员同志们:
节日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燃放烟花爆竹释放的大量颗粒物和硫化物会造成大气污染,危害人体健康。为此,我市出台《昆山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2017年8月1日,《市政府关于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也正式施行。《通告》明确:我市禁放区域为中环快速路以内区域,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外为限放区,每日22时至次日6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冬末春初,正是我市大气污染防治特护期。为认真贯彻落实烟花爆竹禁放规定,确保禁放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市委宣传部向全市党员提出倡议:
1. 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放规定,做模范带头的践行者。在规定时间、区域内绝不燃放烟花爆竹,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
2. 积极选择绿色环保节庆方式,做移风易俗的先行者。选择安全环保的节庆用品道具,引领绿色健康的节庆新风尚。
3. 踊跃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做清洁环境的守护者。积极参加所在社区烟花爆竹管控行动,主动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4. 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做文明氛围的传播者。积极宣传《管理办法》,讲解禁放意义,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作用,扩大禁放工作影响力,传播文明社会正能量。
请全体党员,从禁放烟花爆竹这件事情做起,从现在做起,爱护环境,文明过节,以实际行动支持生态文明建设,为昆山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中共昆山市委宣传部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