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人民群众:
2018年初,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根据中央、省、苏州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我市精心组织,积极部署,依法严厉打击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和参与。欢迎大家积极行动起来,检举揭发以下11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 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絡“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
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举报途径:
1、电话举报:13405232435(每日9:00-17:00),0512-57153610(工作日9:00—17:00);0512-57153338(公安,工作日9:00—17:00)
2、网络举报邮箱:13405232435@139.com;
3、来信举报:昆山市前进东路1288号(昆山市公安局)1号楼803室,昆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215300;
4、当面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昆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地址:昆山市前进东路1288号(昆山市公安局)1号楼803室。
对相关举报我们将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线索经查证属实,按《昆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奖励资金使用办法(试行)》对举报人给予一定奖励。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筑扫黑恶、净环境、促稳定、保平安的铜墙铁壁,共建安全、稳定、和谐的美好家园。
昆山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