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选人资格、提名公告:
群益社区第十一届居民委员会公告
(第1003号)
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本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本社区第十一届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须符合选民资格条件,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身体健康,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服务。具体条件如下:
1. 政治素质方面:
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贯彻执行党在基层的路线方针,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
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并组织实施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执行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思想解放,作风务实,有改革创新意识和艰苦创业精神,热心为居民服务,善于做群众工作。
2. 基本学历方面:
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 年龄条件方面:
男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0周岁。
4. 业务能力方面:
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组织、沟通与协调能力。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提名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或参与居民委员会选举竞职:
1.政治觉悟不高,“四个意识”不牢,“四个自信”不强,“两个维护”不够自觉的;
2.组织观念不强,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法治意识淡薄的;
3.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参加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4.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
5.不担当不作为,缺乏斗争精神,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
7.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8.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9.廉洁自律有问题、道德品行不良、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
10.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本次选举补选居民委员会副主任1人,委员3人。
经居民代表会议研究决定,本社区居委会成员候选人提名采取居民代表提名会议、居民自荐(须获得本社区10人以上有选举权的居民联名支持)、居民联名提名(须本社区10人以上有选举权的居民)、镇(区、城市管理办事处)党(工)委/社区党组织提名并用的方式。
提名时间定于3月13日0时至15日24时,过时不再提名。提名地点设在群益社区。
望各位居民认真学习、掌握居民委员会成员资格条件的规定,并依据规定,提出自己满意的人作为本社区第十一届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请安排好时间,到提名点提名。
群益社区居民委员会(公章)
2025年0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