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昆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年度申报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位居民:
2025年度昆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年度申报缴费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在社区工作机构办理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
1.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未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昆山市户籍居民(以下简称老年居民);2.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昆山市户籍成年居民(以下简称其他居民);3.具有昆山市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不在校少年儿童和婴幼儿,或父母为昆山市户籍,在外地学校就读的本地户籍中小学生、大学生;4.符合流动人口子女参保政策的非昆山市户籍0-7周岁未入学的学龄前儿童;5.在昆山市居住且已办理昆山市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参保缴费时间:2025年度昆山市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
★参保登记渠道:线下:昆山市户籍人员可携带户口簿至户籍地社区工作机构办理;符合流动人口子女参保政策的学龄前儿童由父母携带居住证、子女有效身份证件至居住地社区工作机构办理;持有昆山市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人员携带居住证至居住地社区工作机构办理。线上:昆山市户籍新生儿、老年居民或其他居民可通过“昆山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江苏医保云”APP或“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线上申请办理;昆山市户籍新生儿也可由父母通过“苏服办”APP或江苏省政务服务网“出生一件事”专栏申请办理。
★缴费标准:根据苏医保待医〔2024〕31号文件规定:2025年度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360元/年;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250元/年;老年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550元/年,其中2020年度参保并已享受个人缴费财政补助政策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居民继续给予个人缴费财政补助,2025年度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280元;其他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590元/年。根据苏府规字〔2022〕10号文件规定,以下救助对象参保时个人免缴医疗保险费,由财政全额补助:昆山市民政部门核定的特困人员、低保人员、困境儿童、低保边缘人员、困难家庭重病重残人员、支出型困难大病人员、具有昆山市户籍的临救大病人员、精减退职职工;昆山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定的重点优抚对象;总工会核定的昆山市特困职工;具有昆山市户籍的重度残疾人。
★温馨提醒:
1.出生3个月内的昆山市户籍的新生儿,由父母持新生儿户口簿至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机构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完成缴费的,可按规定报销医疗费用。首次参保时间与出生日期跨结算年度的,应当在办理当前结算年度参保手续的同时补缴出生当年居民医疗保险费,方可报销结付出生后至该年末医疗费用。
2.当年度男性到达60周岁、女性到达50周岁的参保人员必须于到龄月至12月底前以老年居民身份重新办理居民医保参保手续,其他续保的成年居民及老年居民无需办理参保手续。 以上人员请及时在集中缴费期内完成缴费,以免影响医疗待遇享受。
3.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您可以自愿投保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苏惠保”、“苏惠保少儿版”、“江苏医惠保1号”等政府指导的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
4.如需进一步了解居民医保相关政策,可关注“昆山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或咨询热线12393、12345、55512393。缴费咨询热线12366,社保卡咨询热线12333。
周市镇小泾村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