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河村村民诚信积分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泾河村积极创新探索实施村民积分管理,积分内容分为“扣分项”和“加分项”,“扣分项”涵盖人居环境、垃圾分类、出租房管理、民主法治、乡风文明五个方面内容,“加分项”涵盖荣誉表彰、志愿公益、见义勇为三个方面内容,初始分值为100分。“扣分项”扣分扣完为止,“加分项”加分不超过设定分值最高值。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部署要求,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积极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创新,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中央1号文件“推广乡村治理创新性典型案例经验”要求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在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积分制管理。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围绕乡村治理的重点任务和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循序渐进,不搞强迫命令,制定符合本村实际的积分内容。采取合理的评价标准和激励措施,广泛征求村民群众意见和建议,让村民积极参与积分管理,坚持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正向激励为主、奖惩结合的原则。积分制的实施必须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在积分设置、申报环节、积分兑换等环节履行民主程序,广泛接受群红监督,凝聚各个部门和社会各类力量参与,形成协同推进积分管理的合力。
三、运行规则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成立由村党委书记、副书记具体负责的领导小组。成立由村纪委书记任组长、村干部、党员群众代表为成员的积分制管理审核委员会。工作小组负责制定积分制实施细则,负责村民积分的审核认定,并结合工作实际,策划并组织各类积分分享实践活动。积分制管理工作接受积分制管理审核委员会监督。
(二)积分主体。参与积分管理工作的主体是本村(以泾河花园为主)村民家庭、新昆山人家庭、长期租住家庭。
(三)积分流程。积分管理领导小组建立管理台账,有参与意愿的村民以户为单位建立积分手册。实行“每月一登记,每季一兑换,每年一公示”的积分流程。
四、积分结果应用
年度内积分实行累积使用,年底清零留存,次年重新积分。奖励形式分为兑换服务、物质奖励、精神鼓励,由村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