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助残日”是中国残疾人的节日。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14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残障人士生活中的诸多不便,很多时候不是因为残障本身,而是目前的无障碍设施不完善,以及人们的偏见与不理解,我们呼吁,关爱残疾人,让每个生命得到同样的尊重。
我们可以这样做
请用平等的态度接纳他们
请不要占用盲道
请把无障碍设施留给他们
帮助他们前请先征得同意
不要紧盯残疾部位看
给他们更多赞许和鼓励
不歧视不排斥
不要乱打手势
不要只在“全国助残日”才想起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