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费补贴
一、补贴对象及条件
1. 本市户籍,年满 18 周岁,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
残疾人证》的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
2. 本人必须是移动、联通、电信、中国广电手机用户,每
人限一部手机号码,机主必须为残疾人本人;手机号码必须是非
停机状态下的主卡,副卡不予充值。
3. 听力、言语、视力多重残疾的人员不重复享受信息
(流量)补贴。
二、补贴标准
每人每月补贴 30 元。
三、补贴形式
1. 移动、电信、联通将每人每月 30 元信息(流量)补贴以
话费形式充值至已登记的残疾人手机号码中;
2. 办理中国广电助残帮扶套餐的,残疾人在套餐范围内无
需承担费用,每人每月 30 元信息(流量)补贴直接支付套餐费
用。
3. 残疾人按照需求,自主选择上述两类补贴形式,不得重
复享受。
四、补贴办法
1. 移动、电信、联通用户持户口本、第二代身份证、残疾
人证和近期缴费发票凭证(三大运营商)到当地镇(区)残联申
请登记,并提供与本人姓名相符的主卡手机号码。
2. 首次办理中国广电助残帮扶套餐的,需扫二维码或拨打
客服电话进行预约,可现场办理或提供上门服务。(见附件 3)
3. 如发现手机号码残疾人本人不在使用,或转让给他人使
用的即取消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