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宣传之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流程解读

【时间:2023/5/30 10:16:04】【作者:】

今天给大家解读一下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流程

一起来看!

文件依据:《苏州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苏政民规〔2021〕3号)

资格条件

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

1.拥有本市户籍,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不含),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可申请低保户。

2.拥有本市户籍,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在本市低保标准2倍以内,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以下人员:①持当地残联核发的第二代(或者第三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精神、智力残疾人;②患有本市规定的重病病种的患者本人可申请单人保。

 

申办程序

低保按照申请、受理、审核、确认等基本程序进行。

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区镇服务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

申请有困难的,可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他代理人代为提交申请。由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应当履行相应的委托手续。

 

呈交材料

1.申请书、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社会救助信用承诺书

2.户口本、身份证、疾病证明、残疾证、就业收入材料

3.赡(扶、抚)养人核对授权书及家庭收入等材料

4.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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