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
经上级部门研究决定,
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昆山金千灯集团下属公司企业职工57名。
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
招聘岗位及人数
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昆山金千灯投资发展集团下属公司2023年3月公开招聘企业职工岗位表》(附件1)
二
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2.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应聘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不受户籍限制。
夫妻分居两地,指一方已经具有千灯户籍,目前在昆山有固定工作并参加社会保险,另一方是非千灯户籍的应聘人员。父母身边无子女,指父母双方都具有千灯户籍,且子女均是非千灯户籍的应聘人员。
4.年龄要求及说明:
(1)25周岁及以上(1998年3月15日及之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上(1993年3月15日及之前出生),45周岁及以上(1978年3月15日及之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50周岁及以下(1972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54周岁及以下(1968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
5.岗位L1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设置。岗位X1-1、X1-2、X1-3、L3、W3需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6.昆山市户籍(以户口本为准,户口必须在2023年3月15日及以前迁入)。在昆高校学生集体户口不能视作具有昆山户籍。
7.具备《昆山金千灯投资发展集团下属公司2023年3月公开招聘企业职工岗位表》中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昆山金千灯投资发展集团下属公司2023年3月公开招聘企业职工岗位表》中对招聘岗位基本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现役军人;(2)在千灯镇镇属相关企业工作并离职未满3年的人员;(3)千灯镇机关、镇属企事业单位、行政村和社区在职人员;(4)存在违纪违法情况的人员;(5)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记录的,不宜从事所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三
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5日——2023年3月17日,每天8:30~11:00,13:00~16:30。
2.报名地点:千灯善景园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二楼(金千灯物业总部)。
3.提交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报告)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附件3)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
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还须提供结婚证、在昆一方配偶的社保证明、在昆一方配偶或父母的户口本、父母身边无子女的相关证明。
(二)考试
1.笔试
(1)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市镇常识,附市镇常识(附件4)
2.面试
(1)按报考职位计划数不超过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2)本次面试和笔试成绩各占一半,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为两者相加即为最终综合成绩,其中面试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进入面试人员:按照上述标准拟定进入面试人员,并进行电话通知。
(三)体检、政审
1.进入体检的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招录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体检由用人公司统一通知,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组织开展政审考察,不符合条件将取消录取资格。
3.因考生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应聘人员中按综合考评结果依次等额递补人选、政审人选。
四
待遇
录用人员待遇按照政府对镇属公司有关薪资规定执行。
五
相关说明
1.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
2.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录满为止。
3.相关附件电子档自行下载拷贝,建议使用打印件报名,格式统一使用A4纸。
六
纪律与监督
1.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有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2.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重复报名等违反本《简章》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3.对公开招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镇监督检查室反映,联系电话:57471359。
本简章由用人公司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昆山金千灯乡村建设有限公司:57409279
昆山金千灯文旅发展有限公司:57472155
昆山金千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7461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