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姚村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为有效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张浦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垃圾的分类
严格按照四分法分类:即可回收垃圾(蓝色桶)、有害垃圾(红色桶)、厨余垃圾(绿色桶)、其他垃圾(灰色桶)。
(一)可回收垃圾:是指再生利用价值较高,能进入废品回收渠道的垃圾,包括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及其他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金属(铁、铜、铝等制品)、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泡沫塑料、塑料瓶、硬塑料等)、橡胶及橡胶制品、牛奶盒等利乐包装、饮料瓶(可乐罐、塑料瓶等)等。可回收物请确保未受污染,饮料瓶牛奶盒中的残液倾倒干净。
(二)有害垃圾:是指含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垃圾,包括电池(蓄电池、纽扣电池等),废旧电子产品、废旧灯管灯泡、过期药品、过期日用化妆用品、染发剂、杀虫剂容器、除草剂容器、废弃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废打印机墨盒、硒鼓等。投放时要保证废弃节能灯管及日光灯管不破损,普通干电池(五号、七号等电池)不属于有害垃圾,要投放至其他垃圾桶。
(三)厨余垃圾:是指学校、食堂及餐饮行业等产生的食物下脚料和食用残余,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过期食品等食品类废物,做到“日产日清”。纸巾、牙签等不可生化降解,需与餐厨垃圾分开投放。动物大骨难以生物降解处理,不宜将其投入易腐垃圾中。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纸杯、照片、明信片、相册、卫生纸、尿片等)、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贝壳、烟头等。
二、垃圾定点设置及垃圾分类存放
(一)在办公区域每楼层洗手间设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桶各1个,并设置统一的标志标识。
(二)在办公区域1楼设置有害垃圾柜1个,用于办公日常打印机墨盒、硒鼓等办公耗材废旧品,电池和电子产品废旧品等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收集。
(三)办公区域每间办公室配备分类垃圾桶2只(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桶)。
三、垃圾分类规范要求
(一)垃圾投放规范
1.办公室产生的食品残余、水果、茶叶渣等易腐垃圾倒入洗手间的易腐垃圾桶中。
2.可回收物倒入办公室或楼层的可回收桶中。
3.其他垃圾倒入办公室或楼层的其他垃圾桶中。
4.有害垃圾放入1楼的有害垃圾柜中。
各类垃圾桶都要有分类标志标识。
(二)垃圾分类职责
1.分类收集职责。各办公室需落实专人及时对各自办公区域内垃圾进行收集后进行二次分拣,再放入每楼层设置的相应垃圾桶内。
2.分类处置职责。各办公室要做到垃圾每日倾倒,垃圾分类管理员统一安排垃圾的处置工作。
3.设施维护职责。每个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对分类设施的维护保养,保持垃圾桶的干净整洁、有序摆放等,标志标识要完整无缺。垃圾分类管理员要做好记录工作,对分类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