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根据省人社厅、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发布2021年上半年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51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2021年上半年灵活就业参保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21年上半年缴费分为12档:
2 . 原按年征收60元大病补充基金改为按月征收5元的大额共济基金。
3.每月5、15、25日为扣款日(遇节假日顺延)。
4. 2020年度按照二至六档参保缴费的人员, 2021年度将分别按照二档、五档、八档、九档、十一档的水平缴费。如需要调整缴费档次的,请及时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进行变更。
5. 参保人员每月应及时存入金额,若因扣款失败产生断缴,可能影响养老及医疗待遇。
6.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如通讯地址、联系电话、银行结算账号)发生变动的,请及时到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劳动保障工作站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7. 当年度因退休、死亡、重新就业等而终止灵活就业参保的,原缴费银行卡请勿销户(因考虑年末各项补贴发放),如确需销户,请于2021年3月后销户为妥。
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