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共 昆 山 市 委
关于印发《关于苏州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责任制第一检查考核组反馈意见的
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党工委,各镇党委,各城市管理党工委,市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党委(党工委、党组):
《关于苏州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检查考核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已经十三届市委第19次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昆山市委员会
2017年4月27日
关于苏州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
检查考核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
2016年12月30日和2017年1月6日,苏州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第一检查考核组对昆山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2017年2月27日,苏州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苏州市检查考核组综合检查情况以及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反映,在综合评价的基础上,指出了存在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昆山市委对反馈的问题和意见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现对照检查考核中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制定4大类32条整改措施。
一、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基层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力度不够,少数基层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的担当意识不强,精力投入不多,责任落实存在层层递减现象;党内政治生活存在严肃性不够、经常性不足、针对性不强和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具体整改措施:
1.充分利用市委全会、市委常委会会议、党建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深入研究、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苏州市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构建起一把手抓班子成员监督、班子成员抓分管部门监督、分管部门抓下属单位监督的管党治党责任体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两个责任”落到基层实处。
牵头市领导:姚林荣、张月林
责任单位:市委办
2.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请示报告等基本制度,建立健全组织生活日常管理制度。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把党内政治生活严起来、实起来。
牵头市领导:姚林荣、林小明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委组织部
3. 加强支部建设,制定各领域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意见,实施基层党组织分类晋级管理,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牵头市领导:姚林荣、林小明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委组织部
4.从严抓好党内监督,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及时提醒教育、批评谈话,或作出组织处理、党纪处分,把住第一道关口,引领“最大多数”,着力优化政治生态。
牵头市领导:姚林荣、顾瑾、林小明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5.开展市纪委委员评议质询工作,重点对全市各区镇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情况,指出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推动“两个责任”刚性落实。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
6.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着力加强对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开展追究问责,推动责任压紧夯实。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
7.继续深入落实细化责任清单、推进重点项目、实施全程留痕等举措,做到“两个责任”清单更清、责任更准、措施更实。
牵头市领导:姚林荣、顾瑾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纪委
8.探索运用信息化手段,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标准化考核平台,常态推动“两个责任”落地生根。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
9.探索实施基层纪(工)委、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综合评估,倒逼责任落实。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
10.由市委常委、党员副市长带队,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对各区镇、各部门、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注重压力传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牵头市领导:姚林荣、顾瑾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二、基层“四风”问题屡有发生。少数基层党员干部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宴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基层“四风”问题整治“上热、中温、下冷”的递减状态仍然存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细化优化。
具体整改措施:
11.完善部门联动督查机制,深化“四风”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清风行动”,持续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治理,既紧盯违反作风规定、违规公款吃喝等老问题,又注意发现新问题、遏制新苗头、锁定新动向,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办、市府办
12.实施作风建设“提升行动”,不断完善激励担当机制,严肃查处“为官不为”行为,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推动党员干部在严格纪律约束下履职担当,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牵头市领导:张月林、顾瑾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
13.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科学评价体系,科学设置评价指标,通过作风建设情况综合测评、作风建设满意度第三方调查等手段,客观评估作风建设现状,针对突出问题,分析查找原因,进一步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
14.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出台《昆山市党员干部行为规范(试行)》和《昆山市党员干部负面言行提醒清单》,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责、执行公务和社会生活中的基本行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讲原则、守纪律、严规矩。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15.注重家庭家风家教,认真做好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上报备案和监督检查工作,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弘扬社会新风,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推动形成“亲”“清”政商关系,切实管住自己,教育管理好亲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牵头市领导:姚林荣、顾瑾、林小明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16.不断完善谈话函询等非党政纪处理方式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关于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14种方式的实践运用规则,突出注重预防,发挥引导作用,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
17.开展“鹿城厚爱”专项谈心谈话活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抓早抓小抓苗头的格局。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
18.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行为,加大提醒警示、执纪监督和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力度,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
三、重点领域廉政风险尚存。工程建设领域、教育等关键领域和环节监管仍存在漏洞,部分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重大事项决策缺乏民主,个别领导自由裁量权过大,存在较大的权力寻租空间和廉政风险。
具体整改措施:
19.针对工程领域、教育系统等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坚持无禁区、零容忍,保持高压态势,深挖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腐败窝串案。同时,推进标本兼治,进一步强化招标、采购等领域廉政风险源头防控,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健全完善监管机制,从源头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住建局、市财政局、教育工委
20.注重源头治理,聚焦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政府专项基金、公共资金、公共资产以及公权力行使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制度建设梳理工作,排查相关制度制定、执行情况,推进制度更新和完善,提高制度执行力。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办、市委农办、市发改委、市经信委等
21.落实好中央制定出台的一系列有关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规范,重点抓好中央新修订出台的两个《准则》、三个《条例》的贯彻执行,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追责问责,使制度成为规范党员干部行为的硬约束。
牵头市领导:姚林荣、顾瑾、林小明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
22.聚焦六项纪律,着力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的腐败案件,把执纪审查重点放在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持续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同时,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严格实施“一案双查”。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
23.部署开展巡察监督,制定完善《中共昆山市委关于加强市委巡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及《2017~2021年中共昆山市委巡察工作规划》。健全巡察机构,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巡察办和4个巡察组,推进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制定实施2017年巡察工作计划,全年开展巡察工作不少于3轮,巡察单位不少于16个。
牵头市领导:姚林荣、顾瑾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纪委
24.认真剖析违法违纪案件的特点和规律,督促相关部门深入查找制度短板,更具针对性地堵塞漏洞,织密管权管事管人的制度笼子,切实加大“不能腐”的防范力度。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
25.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监管意见和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加强事前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规范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审议决策等程序,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
牵头市领导:张月林、顾瑾
责任单位:市委办、市纪委
26.开展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安全生产领域“问责行动”,建立健全履责、问责“两个清单”,进一步强化事前、事中执法监察和事后执纪问责,对“263”专项行动等工作中发现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问责处理,严查失职失责行为。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
四、村级内部监督存在漏洞。基层“微腐败”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基层干部贪腐形式更加隐蔽,手段越发多样,甚至“抱团违纪”,问题比较突出。部分地方村级财务管理、村务内部监督等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到位。
具体整改措施:
27.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阳光行动”,加快推进市镇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及监管平台建设,大力推进镇级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对村级收入、支出等财务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牵头市领导:张月林、顾瑾、沈晓明
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纪委、市审计局、市政务办、市国资办、创控集团、各区镇
28.全面推进农村“政经分开”改革。加快研究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服务项目,制定关于农村基础设施运营维护及财政支出标准的指导性意见,明确村级集体经济与市镇财政的支出责任。稳步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和经济组织“政经分开”,实施组织机构、人员选举、财务核算、议事决策、资产管理“五分开”。
牵头市领导:张月林
责任单位: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各区镇
29.深入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问题,严肃查处涉农惠农补贴、土地征收流转、城市更新改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基层“微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农办
30.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加强对经济薄弱村发展扶持资金及项目、奖补资金、扶贫慰问专项资金、低收入农户干股补助资金的监督管理,对扶贫工作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严肃问责。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农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
31.开展惠农补贴发放专项治理,加大惠农补贴发放领域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督促落实监管责任和措施,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政策,逐步建立惠农补贴发放“制度化+信息化+公开化”的风险防控机制。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市委农办、市财政局、市农委
32.切实加强对区镇、部门纪(工)委、纪检组的领导,支持和督促基层纪委开展工作。规范基层纪委向上级纪委报告问题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工作,对瞒报、漏报和不按规定及时报告的,依规依纪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牵头市领导:顾瑾
责任单位:市纪委
抄: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党组,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中共昆山市委办公室 2017年4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