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执法协管员招聘简章
因农业综合执法工作需要,经周庄镇南湖村与昆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沟通协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业综合执法协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周庄镇南湖村户籍;
2、男性,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品德优秀、政治可靠、作风正派,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近5年中,曾被单位开除、辞退、劝退的人员;
(2)近5年中,周庄镇财政预算部门单位(包括村、社区)辞职、离职的人员;
(3)已在周庄镇财政预算部门单位(包括村、社区)工作的在职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受过治安、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
(7)作风低下、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赌博等不良行为的人员;
(8)面部、颈部纹身或瘢痕直径超过2CM,着短装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虽经手术处理仍有明显纹身瘢痕的人员;
(9)精神上有疾病,或有其他不良情况或行为,不宜从事所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方式及相关事项
1、报名方法:本人现场报名。报名咨询电话:57211700、57218595。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5日至2020年11月11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双休日除外)。
3、报名地点:周庄镇全旺路100号劳动和社会保障大厅内。
4、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等方面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交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同时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
5、报名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应聘条件如实申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录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1、笔试: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1:3比例,统一组织笔试;并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1:3比例,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不设合格线(以1:1比例进入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
3、政审:按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由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政审人员。政审标准参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政审有关要求及标准执行。政审后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4、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从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四、其他说明
1、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3、笔试、面试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新录用人员工作地点在昆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六中队(锦溪镇),主要从事周庄镇、锦溪镇区域的农业、渔业等综合执法。人事关系隶属周庄镇南湖村,工作业绩考核由昆山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六中队负责,薪资待遇按照周庄镇属部门单位合同制编外人员岗位二标准执行。
5、用人单位与新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为一个月(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用人单位继续聘用。
6、符合录用条件人员,因自动放弃录用资格或录用后在一个月内离职而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一岗位并进入面试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本简章由周庄镇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7211700、57218595。
周庄镇党群工作局
周庄镇行政审批局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