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年度基层党建
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党(工)委、党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根据上级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7年度市级述职评议考核,区镇党(工)委、城市管理党工委、市级机关工委、教育工委、国有企业党委纳入述职评议考核范围,并以PPT形式向常委会进行现场述职。其他市委直属党委书记、党组书记作书面述职。
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由各地各单位参照本通知组织实施。
二、述职内容
重点围绕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进行。内容主要包括:(1)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基层党建责任情况。(2)开展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情况。(3)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情况。加强党支部建设,严肃党的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推动学、做、改等情况。(4)落实基层党建“三张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重点创新工作、书记项目情况,包括推进措施、创新做法、取得成果。(5)贯彻农村、城市、国有企业、高校、社会组织等基层党建重要会议和重要文件精神,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等基层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整治机关党建“灯下黑”,整改上年度查摆的突出问题和督查、巡视巡察反馈的基层党建工作问题等情况。(6)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人才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7)抓基层党建工作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
三、实施要求
述职评议考核工作2017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统筹,有序推进。
1.向常委会所作的现场述职报告于12月19日前报市委组织部;其他书面述职报告于12月25日前报市委组织部。述职报告字数控制在2200字以内。
2.各级党组织书记同时要向本级述职。各党(工)委、党组书记向本级的专项述职和评议请结合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进行,参加评议的普通党员群众代表不得少于参评总人数的30%。
3.专项述职纳入基层党建工作年度考核。各党(工)委、党组书记要对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进行点评。各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后,应将述职报告摘要在一定范围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各党(工)委、党组所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综合评价意见经党(工)委、党组会议研究后,向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写入个人年度考核评价意见。综合评价意见材料要归入本人档案。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四、组织领导
各地各单位要把做好2017年度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举措,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把这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职尽责,确保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工作顺利有序推进和落实。
联系人:潘瑛、朱强;联系电话:57310830、55216895;
邮箱:kszzbzzk@163.com。
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