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南吉山村全体村民:
南吉山村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上一轮发包即将到期,为了进一步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民增收,根据《张浦镇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新型集体农场管理经营实施意见》,合作社对合同到期面积成立合作社经营农场,实行自主经营。现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办法,竞聘2名农场长负责经营管理,现公告如下:
一、农场地块的基本情况
1号农场:原姜素荣承包,总计368亩。
2号农场:原徐燕承包65亩;长江路西侧(原张和平承包267亩);复耕田(长江路西侧34亩);合计366亩。
二、聘请农场长相关要求
1、聘用期限为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时间上与上一轮大农户承包合同期进行衔接。聘用期内,若根据政府及村规划需要,减少承包面积的,农场长须无条件服从,按实际面积计算土地资源使用费(租金)。场长需与合作社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按聘用合同约定执行。
2、关于报名对象资格规定:南吉山村本村在册户籍村民,具有一定劳动能力,身体健康,男:18周岁—60岁(不含60周岁),女:18周岁—50岁(不含50周岁),其中在校学生不能报名。本次报名以每一户为单位,每户只可选择一个农场报名。报名人员须到农村商业银行大市支行将所选农场的总价存入指定南吉山村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账户后于下午4点前凭银行现金缴款单及本人身份证或户口薄本等有效证件由本人到村报名,不得代报名。公告后如出现无人报名的农场,由村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另行发包。
三、农场面积、土地资源使用费(租金)、聘用履约保证金及资产作价
1号农场:面积233.5亩,土地资源使用费(租金)800元/亩·年,计186800元;面积134.5亩,土地资源使用费(租金)600元/亩·年,计80700元;合计:267500元;聘用期内履约保证金200元/亩,计73600元。合计报名总价341100元。
2号农场:面积301亩,土地资源使用费(租金)800元/亩·年,计240800元;面积65亩,土地资源使用费(租金)600元/亩·年,计39000元;合计:279800元;聘用期内履约保证金200元/亩,计73200元。合计报名总价353000元。
四、关于种植品种及违反聘用合同的违约责任:
1、种植品种为稻、麦、油,并不得转租。未经合作社书面同意擅自种植稻、麦、油以外作物如蔬菜、西瓜、药草等的以及转租的,一经发现认定属实,村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有权终止聘用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追究其因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重新聘用农场长。
2、田容田貌必须符合上级要求,不准乱搭、乱堆、乱放,收获稻、麦、油必须交售粮管所。禁止秸秆焚烧。凡农场长违约的农地合作社有权解除协议,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五、其他有关事项:
1、竞聘中标者同甲方签订聘用合同后,按合同规定的农地用途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私自改变农地用途,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保证金。
2、竞聘者中标后,应服从村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和镇农村工作局有关机插秧要求、不得焚烧秸秆、并进行秸秆还田。服从村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和镇农村工作局对种植品种和收割方式以及播种、收割的时间建议安排。
3、对于政府扶持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等涉农补贴作为田块收入,统一计入合作社农场收入,每年年终一并结算。
4、管理过程中出现亏损时,亏损部分在保证金中支出,正常经营没有亏损时,在聘用期满后退还保证金。
5、如上一轮大农户竞聘农场长成功(不论哪个农场),则其原有集体资产继续由该大农户使用,日后农场长新增的资产等合同到期之后,由农场长自行处理,与集体无关。
6、参与竞聘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会场,逾期作为自愿放弃竞聘资格。
有意竞聘的可于自2020年 9月12日上午9点至2020年9月18日下午4点止携带相关资料(自然人的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竞聘书面申请)到南吉山村村委会一楼大厅报名,逾期恕不接受。联系人:章茂佳、周美萍。报名人员到农村商业银行大市支行将所选农场的总价存入指定账户(户名:昆山市张浦镇南吉山村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账号:7066500461120100122735,开户行:农村商业银行大市支行)后于下午4点前凭银行现金缴款单到报名处换取报名收据。过期作自愿放弃。竞聘采用抓阄的方法,抓阄时间另行通知,未竞到聘缴纳的款额将进行退款,不计算利息。
南吉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南吉山村农地股份专业合作社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