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各镇人民政府:
现将《昆山市社区减负增能双向履约评估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昆山市社区减负增能专项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0月15日
“社区减负增能”双向履约评估指导意见
根据《昆山市社区减负增能专项工程实施方案》(昆办发〔2013〕41号)和《昆山市社区减负增能专项工程操作办法》等文件精神,为使社区减负增能双向履约评估工作更加规范化、程序化,特制定本意见。
一、评估主体
区镇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分别成立多元化评估主体:
1.区镇:成立以党委、政府以及各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履约评估小组”,人数根据需要确定。
2.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成立以村(社区)两委会干部、群众代表、党员代表组成的“基层政府履约情况评估小组”,人数根据需要确定,但群众代表和党员代表应不少于评估小组总人数的50%。
二、评估内容
《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协助政府管理协议书》中协议双方主体的具体履约情况:
1.基层政府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履约情况的评估内容主要是:协议书规定的条款、事项和标准的完成情况(附件1)。
2.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对基层政府及下属各部门履约情况评估内容主要是:对村(社区)的行政指导、行政服务、行政干预和资金支付四个方面进行满意度评定(附件2)。
三、评估方法
1.查阅资料。包括计划、方案、总结等组织管理资料;经费拨付、使用、管理资料;工作制度、规范等资料。
2.具体人员访谈。与工作相关责任人访谈,了解、核实组织管理情况。
3.现场考察。了解提供服务的工作条件、环境、服务质量;与提供服务的人员访谈,了解行为规范情况。
4.服务对象访谈与调查。采用座谈、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核查相关工作的落实情况。
5.社会满意度等调查。采用问卷等形式对相关工作满意度等情况进行调查。
四、评估程序
1.制定评估细则。评估采用百分制,各区镇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完善评估细则。
2.会议布置。各区镇召开双向履约评估工作布置会,明确评估工作时序安排。
3.评估打分。双方评估小组根据实际履约情况各自向对方进行评估和打分。
4.交换评估意见。适时召开评估情况协商会,由镇人大组织人大代表作为第三方介入并主持会议。会议由5人组成,村(社区)两委会负责人2人,区镇党委、政府相关领导2人,人大代表1人(人大代表不参与所在村社区的评估协商,实行回避制度)。达成共识后,形成书面评估结论并三方签署《履约评估意见书》(附件3)。
5.结果公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对履约评估意见书进行民主表决,表决结果对外公示 7 天。
五、评估时间
各区镇评估工作时间全市统一,在2014年的11月进行并结束(具体时间由各区镇自行商定)。
六、评估结果运用
1.基层政府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评估意见作为履约一揽子资金结算的依据,纳入各区镇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综合考评体系。
2.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对基层政府及下属各部门的评估意见列入基层政府对各下属部门工作业绩考评体系。
各区镇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组织开展好双向履约评估工作。
附件:1.村委会协助政府管理协议事项双向履约评估表(参考样本)
居委会协助政府管理协议事项双向履约评估表(参考样本)
2.村委会对区镇政府工作综合评估表(参考样本)
居委会对区镇政府工作综合评估表(参考样本)
3.区镇政府对村(居)委会履约评估意见书(样表)
村(居)委会对区镇政府履约评估意见书(样表)
4.双向履约评估流程
5.双向履约评估工作序时进度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