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浦镇人民政府
张政复〔2020〕1号
关于成立昆山市张浦镇金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22家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批复
各社区股份合作社:
你们报来的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申请收悉。根据《江苏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江苏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同意成立昆山市张浦镇金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等22家股份经济合作社。具体名单如下:
昆山市张浦镇金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昆山市张浦镇张浦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昆山市张浦镇花园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昆山市张浦镇大直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昆山市张浦镇七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昆山市张浦镇赵陵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昆山市张浦镇吴加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昆山市张浦镇三家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昆山市张浦镇周巷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昆山市张浦镇新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昆山市张浦镇星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昆山市张浦镇新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昆山市张浦镇白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昆山市张浦镇林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昆山市张浦镇安头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昆山市张浦镇南港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昆山市张浦镇姜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昆山市张浦镇尚明甸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昆山市张浦镇南姚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昆山市张浦镇大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昆山市张浦镇大市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
昆山市张浦镇南吉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请上述股份经济合作社根据登记赋码要求和办理程序,及时做好赋码登记工作,并完善章程。
此复。
昆山市张浦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