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住房保障申请
关于开展受理2020年度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补贴和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资格申请的通知
亭林、柏庐、震川、青阳城市管理办事处,兵希街道、娄江办事处、孔巷办事处:
根据市政府印发的《昆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昆政规〔2017〕3号)文件规定,依据年度工作计划,2020年度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补贴及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资格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受理资格申请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1. 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补贴资格申请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2020年6月30日;
2.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资格申请时间为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20日。
二、申请程序:
1.本通知辖区内的住房困难家庭,凡符合文件规定条件的均可到户籍所在社区住房保障窗口,登记领取相关审核表。在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向所在社区,递交申请书和申报资料(申报材料纸张统一为A4纸),逾期不予受理。
2.各社区应在:7月5日至9日将受理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补贴资格申请的申请人;7月25日至29日将受理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资格申请的申请人,在各自社区内分别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由社区统一在资格申请审批表和申报资料(每项资料内容)上签署受理人姓名、受理日期并加盖公章(仅指资格申请审批表)报所在办事处或街道接受初审。
3.各办事处在初审完成后,应将初审结果在办事处辖区内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办事处统一在资格申请审批表和申报资料(同上)上签署初审人姓名、初审日期并加盖公章(同上)报住建局住房保障科接受联审。
三、其它事项:
1.申报资料内容要求详见附件1(户口所在地社区领取)
2.住房保障资格申请书(样书)详见附件2(户口所在地社区领取)
3.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中心联系、监督电话:57363608、57363607。
昆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日
序号 | 办事处 | 社区 | 申请人姓名 | 家庭人数 | 家庭成员姓名 | 是否同住 | 与申请人关系 | 身份证号 | 备注 |
1 | 震川 | 新南 | 曹恒中 | 2 | 曹恒中 | 申请人 | 320923197510154510 | ||
离异 | |||||||||
朱锦冲 | 父子 | 320583199912270673 |
申请类型 | 家庭人数 | 家庭成员姓名 | 是否同住 | 与申请人关系 | 身份证号 | 申请日期 |
租赁补贴 | 2 | 李金苟 | 申请人 | 320523196204120690 | 2019/7/17 | |
徐玉英 | 夫妻 | 3205231964011807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