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昆山市影院、剧院、网吧
以及娱乐场所复工指南的通知
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明电〔2020〕14号)的精神,在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三级响应”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的基础上,具备条件的影院、剧院等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网吧)、娱乐场所等经营单位经备案后可有序复工开放。其中昆山市文化艺术中心、昆山梁辰鱼昆曲剧场在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备案,其他影院、剧院等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网吧)、娱乐场所等经营单位到所在地的区镇、城市管理办事处备案。
为做好复工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昆山市影院复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昆山市剧院等演出场所复工指南》《昆山市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网吧)、娱乐场所等经营单位复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昆山市委宣传部 昆山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