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浦镇农村初创业者申请小额贷款需备资料
1、贷款人书写向农商行贷款申请书(一式2份)
2、农村初创业者创业小额贷款申请表(一式3份)
3、借款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一式2份)
4、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
5、借款人家属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
6、借款人夫妻结婚证(或结婚证或同一本户口簿复印件一式2份)
7、反担保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1份)
8、反担保人家属身份证复印件(一式1份)
9、反担保人夫妻结婚证(或结婚证或同一本户口簿复印件一式1份)
10、请各贷款人及反担保人在会办时带好本人身份证原件
11、担保费5万元为250元,10万元为500元。
12、反担保人承诺书二份。
13、贷款人农商行的市民卡复印一张。个人征信查询授权书、个人授权书(夫妻都要)各1份
注:(1)贷款人须提供具有担保能力的反担保人。(反担保人的条件为:本市公务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区镇直属单位正副职干部、村正副职干部、街道社区正副职干部。)
(2)反担保人全年担保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每人担保金额不得超过20万元。
农村商业银行有老贷款的不可再申请贷款,贷款人年龄: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贷款人营业执照必需是2010年1月1日之后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和工商企业;当年度登记的执照须有半年以上实际经营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