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浦镇党政办公室文件
张党政办发〔2020〕31 号
关于张浦镇村级填土项目实施流程的通知
各办、局,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昆政办抄(2014)17号文件精神,结合张浦镇实际,经研究,拟定我镇填土项目实施流程及各监管部门职责,请遵照执行。
一、总体要求
土源必须是昆山市范围内的合格土源;填土区域需符合资规局土地利用规划,符合农业项目规划,是因农田连片整治或农田环境整治需要,确需加土进行整治的鱼塘、藕塘、抛荒低洼地等。
二、组织领导
成立张浦镇村级填土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1、农村工作局:作为牵头部门,负责全镇村级填土项目的统一指导、协调工作;负责召集相关单位对填土项目进行审核,形成会议纪要并上报镇政府。负责对照市农业农村局要求,确认填土区域是否符合农业项目规划,是否符合农田连片整治或环境整治需要;负责聘请第三方对填土区域进行测绘。
2、国土分局:负责对照市政府昆政办抄(2014)17号文件精神,确认填土区域是否符合资规局土地利用规划。
3、经促局(环保科):对照市环保局要求,负责回填土土壤检测;负责制定回填土质量监管方案及应急预案。
4、交管所(海事部门):对照市交通局要求,负责做好相关事项的备案和审批工作;负责水运船舶的监督管理,保障项目实施期航道航行安全等问题。
5、综合执法局(城管):对照市城管局要求,负责监管陆运车辆是否进行密闭行驶,挡板是否按要求做平、加高,并严格控制超载,做好抑尘控制等陆路运输工程的管理。
6、建设与管理局:对照市住建局要求,负责填土工程的日常管理。
7、财政与资产管理局:负责合同及土方资金的监管。
8、实施村(社区):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实地踏勘土源点的情况;签订合同;负责填土整治全过程的监管及记录,并做好台账等档案资料的收集归档。
三、操作流程
1、申请。需填土的村(社区)就填土项目向镇政府提出申请,请镇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批示。(附:填土项目申请书;土壤检测报告:土壤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运输填土整治方案:书面文本方案,包括运输方式及路线,填土整治的标准,需达到农田连片整治或农田环境整治要求;土方中标通知书;土方运输合同;土方初测报告;填土位置及现场图片)
2、审批。镇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批示同意后,由镇农村工作局召集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形成会议纪要并上报政府。审核通过后,报镇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批示。(附:审批表;会议纪要)
3、施工。镇分管领导及主要领导批示同意后方可开工。开工前,由各村民委员会与供土方签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施工中,由各属地村(社区)组织实施及监管,形成日常工作台账,各相关单位加强对填土过程督察。
4、验收。竣工后,所在村(社区)及时向镇政府提出申请,由镇农村工作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联合验收,验收通过后,形成验收意见,报镇政府。
附件:1. 市政府昆政办抄(2014)17号文件抄告单
2. 张浦镇填土项目审批表
3. 合同样本
张浦镇党政办公室
2020年5月18日
附件1:
附件2:
张浦镇填土项目审批表
申请单位 | 签字盖章 | ||
项目概况 |
情况说明(实施必要性):
位置及面积:
填土方量:
土方来源:
取土工程名称:
运输方式及路线:
开竣工时间: | ||
农村工作局 意见 |
签字: | ||
国土分局 意见 |
签字: | ||
建设与管理局 (规划)意见 |
签字: | ||
镇分管领导 意见 |
签字: | ||
镇主要领导 意见 |
签字: |
附件3:
填土协议书
甲方:昆山市张浦镇 村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张浦镇 ,法定代表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在其管辖区因农田连片整治,需要对项目区地势较低的范围进行填土,甲方多次到乙方填土现场实地考察、分析,认为其土方的土壤环境质量符合要求,运输线路及填土由其负责,不存在任何问题,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填土的区域
项目位于昆山市张浦镇 (详见测绘红线图),面积约为 平方米。
二、填土的标准和数量
1、乙方用合格土方对项目区域进行填土整平至吴淞设计高程为3.8米。
2、填土土方的土壤环境质量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
3、按照第三方测绘公司测绘,填土区域进行填土的土方量约计 m3。
三、填土的期限
填土期限自20 年 月至20 年 月,计__个月。
四、填土的施工
1、总要求:根据甲方要求,结合实际,乙方负责将合格土方运输至填土区域进行填土整平,并按照甲方要求免费建设沟渠、田埂等农田设施,需达到水稻种植标准。工程结束后,需通过国土部门、环保部门、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联合验收。
2、乙方指派 为现场管理人,负责土方运输、 填土施工及相关纠纷协调与处置事宜。乙方派驻的现场管理人及填土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规定及要求实施,在填土施工中要接受张浦镇国土部门、环保部门等有关部门及甲方的监督和管理。
3、乙方保证其提供土方的土壤环境质量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5618-20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无毒无害,否则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乙方土方的运输沿线、填土施工、填土区域内的环境卫生问题及安全事项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甲方有权根据需要,委托第三方土壤环境质量机构对乙方土方或已填土的土壤环境质量进行抽检,如发现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暂停填土工作,乙方清除不合格填土后,由甲方决定乙方是否继续履行本协议义务,由此造成的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6、填土至项目的设计高程约3.8米(吴松高程),填土工程结束后一个月内由第三方进行测绘收方。
五、填土费用及支付方式
1、原则上,乙方应按每方(立方米)5元向甲方支付填土费,填土总方量 方,总费用 元;该填土费用按以下方式支付;1)签订本协议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总费用的80%计 元;2)剩余填土费用在工程结束后,由第三方测绘机构实测收方,按收方数据乘以0.8计算得出最终费用,多退少补;3)款项由乙方直接汇入甲方对公账户。4)甲方收到乙方上述第一条的款项后允许乙方开工。
2、如有特殊情况,填土费用可另行商定。
六、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2、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章) 乙方 :(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二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