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张浦镇大市社区等村(社区)
老兵调解室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调解工作的通知》(苏退役军人发〔2019〕39号)、《关于转发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关于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调解工作的通知》(昆退役军人发〔2019〕47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老兵”作用,现就成立张浦镇各行政村、社区“老兵调解工作室”,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更好服务退役军人为目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服务退役军人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结合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建设,力争将“老兵调解工作室”打造成服务退役军人、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重要窗口。
二、场所建设
以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为依托,统筹利用服务站空间布局,科学规划,设立“老兵调解工作室”,配备相应的办公设施,悬挂“老兵调解工作室”标牌,调解员名单公布上墙。
三、人员配备
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的调解工作室,须配备专(兼)职调解员至少2名,由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和退役军人工作人员组成,可吸纳政治素质好、群众威望高、工作能力强、有相关法律知识、热爱调解工作的公民作为义务调解员。
四、服务内容
通过提供政策咨询、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心理疏导、思想政治、帮扶救助等服务工作,及时就地化解退役军人信访矛盾问题,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张浦镇社会事业发展和管理局
2020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