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周庄镇天花荡生态养殖竞标公告
为确保天花荡生态养殖的有序实施,完善经营承包管理体制,合理开发利用天花荡渔业资源,促进天花荡湖泊生态平衡,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协调同步发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仅限于本村村民”的方式竞标发包,欢迎符合条件的村民前来参与竞标承包。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水域概况及有关规定:
1、水域范围:本次发包水域范围为天花荡水域,四至位置以平面红线图为准。上述四至位置以内水域面积约1100亩,承包方享有该范围水域的经营权。
2、本次发包水域面积按照以往发包面积1100亩为合同面积,承包户承包后以该合同面积为准。承包户在参与承包前请务必充分了解天花荡水域的实际面积、水流、岸线等现状,并在充分了解天花荡现状的情况下决定是否参与本次发包。
3、承包期限:本次发包,承包合同期限为一年。合同期届满后,如政府对天花荡水域没有开发需要的,承包方可继续承包经营,双方另行签定承包合同,重新签定的承包合同期限仍为一年。本次发包后,承包方连续承包经营期限不超过三年。三年后,如天花荡水域继续发包的,另行召开发包会议进行发包。
4、发包底价及发包规则:发包底价为每年人民币叁拾万元整。采用竞争加价的方式,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伍万元整,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标者。
5、承包租金交纳方式:实行先缴后承包的方式,每年承包金在签订承包合同之日一次性支付。
6、养殖捕捞规定:以湖泊生态养殖的方式。主要放养以滤食性的花、白鲢鱼类为主,适当放养小型经济性鱼类,控制放养凶猛性鱼类;不得投放猪粪;不得投放污染水质的饵料,不得投放禁止使用的鱼药;采用丝网和塘网等常规捕捞方法,不得使用国家禁用的渔具渔法。
7、生产管理规定:不得进行吊蚌养殖;不得进行虾把生产;不得设置露水竹桩;不得以任何理由取土;不得封港断航;捕捞生产不得妨碍航道船只航行安全。未经招标方、渔政机构及相关部门同意,不得擅自设置拦鱼设施;不得擅自设置鱼类防逃检查设施检测点(簖网);不得擅自设置围网、网箱和簖网等生产设施;不得擅自在湖区及湖岸搭设看护棚等设施;不得擅自开发垂钓、休闲、观光等与养殖无关的经营活动,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者自行承担。
8、承包者资金应自行筹集,发包方不提供任何性质的担保及不提供任何生产工具、交通工具、生产设施及生活资料等。承包者在承包期间所配置的所有生产工具、交通工具、生产设施及生活资料等,待承包期满后应自行处置。
9、如遇政府政策性调整和公益性设施建设(如河道清淤、道路建设、船只运土、环保设施等)涉及承包水域的,承包者必须无条件服从并积极配合,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承包者及其人员、生产生活等一切设施不作任何补偿。
10、中标后,承包者不得将所承包的水域转让于他人。
二、承包者资格:根据昆山市周庄镇派出所的人口登记信息,凡年龄在18周岁(含)以上,60周岁(含)以下、户籍在本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一定湖泊生产经营管理经验、遵守《昆山市周庄镇天花荡生态养殖竞标规则》并严格按照我市湖泊生态修复工程要求执行的男性居民(本村在职干部及其配偶、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国家公职人员除外),均可参加发包会议。承包者不得组成联合体参与发包。本次天花荡中标者不得再参加本村其它湖泊的发包。已经获得本村水域经营承包权且在合同期限内的村民不得参与本次发包。
三、承包保证金及押金:本次承包保证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承包押金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凡参加发包会议的村民,必须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期限内报名并交纳承包保证金及押金,方能取得合格的参与发包会议资格。承包保证金由报名者以转账方式汇入镇资产办指定银行帐户,承包押金转账方式汇入村社区股份合作社账户,依据转账回单确定保证金及押金的交纳情况。请参与者务必注意,逾期未报名或未交纳保证金及押金者,视为自愿放弃承包权利并不得参加发包会议。
四、报名期限:自2020年4月7日起至2020年4月13日止,正常工作时间内(上午8点30分至下午16点30分)接受报名。
五、报名要求:凡符合竞标资格的报名者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缴纳保证金及押金银行回单、户口薄等身份证件及符合竞标资格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
六、报名地点及方式:昆山市周庄镇资产办325办公室(只接受现场报名,不接受传真、电邮、电话等形式的报名,如委托他人报名须出具委托书)。
七、报名截止后,合格的承包者由镇资产办通知到指定地点镇便民中心参加发包会议。请参加人员务必准时到达会议地点,超过规定时间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愿放弃承包权利并不得参加发包会议。
八、发包会议流程
1、发包方式为竞争加价。
2、发包方案如下:
(1) 所有参加发包会议的承包户未中标的,在发包会议结束后,镇资产办及发包方将全额退还其保证金和承包押金。
(2) 发包底价为每年人民币叁拾万元整,每次加价伍万元整,每次加价间隔时间为2分钟。
(3) 承包户中标后,发包方立即与承包者签订承包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承包金在合同签订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先前交纳的押金,待合同期满,水域交接完毕后退还。具体以承包合同为准。
(4) 承包户中标后拒绝与发包方签定合同或者不能在合同规定前支付承包金的,视为放弃承包权利,其中标水域由发包方收回自行处理。发包方将从其保证金内扣除人民币叁万元作为违约金。
(5) 发包会议开始后20分钟内,如无任何承包户在底价基础上进行加价的,视为流拍,本次发包会议立即结束。相关发包工作由发包方另行决定。
九、未尽事宜可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512-57204105(办公室)、13962645138(沈国方)、13606266810(罗富民)。
十、本公告期限自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4月13 日止。望广大村民相互转告。
昆山市周庄镇南湖村村民委员会
二0二0年四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