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山市陆家镇委员会文件
陆委发〔2019〕30号
关于印发《陆家镇基层党组织“红灰榜”
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经2019年第16次镇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将《陆家镇基层党组织“红灰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陆家镇委员会
2019年11月4日
陆家镇基层党组织“红灰榜”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明确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让党建成效有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引领陆家高质量发展。根据《陆家镇关于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实施基层党组织“贯标工程”的方案》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陆家镇基层党组织“红灰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镇各基层党组织。
二、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牵头,成立陆家镇基层党组织“红灰榜”党建督导组,负责具体督导考核工作(分组见附件1)。
三、考核形式
考核工作组坚持日常考核、月度自查、季度亮晒、年度总评相结合的形式,力求做到客观、公平、公正。每月将各党组织的日常工作完成情况及时反馈给各党组织,督促自查自纠;按照每月表现,每季度对各基层党组织进行全覆盖的考核督查,同时由督查组按照实际问题发出整改督办单,限期进行整改落实。同时依据每季度的考核分值进行排名,制定陆家镇基层党建工作“红灰榜”,并在“先锋陆家”进行公示。
1.日常考核。每月对各党支部日常完成镇党委布置的工作任务情况、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平台录入完成情况等进行记录,并以党建工作提醒单的形式告知支部书记,作为日常考核的重要依据。
2.月度自查。每月接到党建工作提醒单后,各支部要对照《办法》要求,结合支部党建工作实际进行自查自纠。在接到党建工作提醒单后两个工作日内,向镇组织办报送每月自查整改表,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3.季度亮晒。每季度对照《办法》的相关要求,对全镇所有党组织进行考评,按照得分情况进行排名,并分别定制出“红灰榜”。
4.年度总评。根据各支部的自查整改材料和每季度考评记录进行平均打分,同时结合民主评议情况,综合评定年度党建工作的最后得分。
四、考核内容
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要求,认真落实新时代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提升全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确保各领域各行业的每个支部经得起检验、担得起重任,做到全面达标、全面过关,按照省委基层党建“五聚焦五落实”方案,制定陆家镇基层党组织“红灰榜”考核内容。
1.聚焦基本组织(20分)。进一步强化各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选树优秀典型筑高峰,帮助软弱后进强平原,切实发挥基层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具体见附表)
2.聚焦基本队伍(20分)。坚持把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通过强化学习教育、日常管理,建设一支政治意识强、组织能力强、发展本领强、作风纪律强的党员队伍。(具体见附表)
3.聚焦基本活动(28分)。积极探索组织生活新形式,按照党员便于参与、群众乐于接受的原则,坚持“规定动作+自选动作”相结合,创新党员活动。(具体见附表)
4.聚焦基本制度。(16分)。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强化“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党费收缴等基本制度执行,加大督查力度,强化制度执行。(具体见附表)
5.聚焦基本保障。(16分)。常态保障党建运转经费,规范为民服务资金、党内关爱基金的使用。全面深入推进“海棠花红”三级党群服务体系建设,建强用好先锋阵地。(具体见附表)
五、加分项目
1.党组织或支部党员获得昆山市级、苏州市级、江苏省级、国家级综合性荣誉的分别加0.5分、1分、2分、5分。
2.党建工作信息上报获得苏州市级、江苏省级、国家级媒体转载、宣传的分别加1分、2分、5分。
3.党建创新举措、制度、经验做法得到昆山市级、苏州市级、江苏省级、国家级肯定或推广的分别加1分、2分、3分、5分。
4.主动承接上级活动,按照陆家镇级、昆山市级的分别加0.5分、1分。
六、结果运用
1.基层党组织“红灰榜”考核结果与年底党建考核直接挂钩;
2.对于榜单前20位的党组织,将作为年度考核、评优加分依据;
3.对于连续2次进入“灰榜”(榜单最后10位)的党组织,将取消年度评优资格,列为本年度后进单位,并按实际情况做好整顿工作报告;
4.对于连续3次进入“灰榜”的党组织,将由镇主要领导对部门负责人和支部书记进行约谈,情况严重的将进行组织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