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转发人力资源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在养老保险工作中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卡应用的通知》(苏人社办〔2019〕16号)的要求,为加快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为支撑的“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推进社会保险经办服务向数字化转型,加强基金风险防控,保障基金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民、高效的养老保险服务,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将通过社保卡发放。 二、现有退休人员养老金尚未通过社保卡发放的,将于今年年底前逐步转为社保卡发放。 三、已持社保卡但尚未进行银行账户激活的参保人员请尽快携带身份证、社保卡至就近的昆山农村商业银行网点办理账户激活事项。 四、尚未办理社保卡或社保卡遗失的参保人员,请携带身份证到就近的区镇社保卡服务中心或昆山农村商业银行社保金融超市申办或挂失补办社保卡,并激活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