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昆山市低收入家庭人员年度专项医疗救助申请公告

【时间:2017/11/17 14:15:02】【作者:】

2017年昆山市低收入家庭人员年度专项医疗救助申请公告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昆山市低收入家庭人员年度专项医疗救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如同时符合申请条件的,可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年度专项医疗救助申请。现就有关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昆山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本地户籍人员

2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人均月收入在本市低保标准2倍以内(1750//人);

32017年年度个人医疗统筹自负费用(不含自费)金额达到本市年度医疗救助标准(5000元)的患者本人,具体以201712月底市社保中心医保平台提供名单为准;

4当年未享受过实时医疗救助的人员、未享受过困难家庭精神病人住院治疗补贴的人员。

二、申请时间

201711120171210

三、申请方式

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村)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本复印件(本人及家庭成员);

3《昆山市低收入家庭人员年度专项医疗救助申请表》(一式2份)

4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材料(工资卡银行流水明细清单(至少有近3个月的明细))和工作单位收入证明,若现金发放,提供工作单位收入证明和单位工资发放单注明现金发放。)

5.《昆山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诚信承诺及授权声明》。

 

 

昆山市民政局

201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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