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周庄镇公安系统警辅岗位招聘简章

【时间:2017/11/16 11:07:28】【作者:东浜村村委会】

周庄镇公安系统警辅岗位招聘简章

 

周庄镇公安系统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辅6名(其中交警中队警辅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2017年度周庄籍退伍军人。

二、报名方式及相关事项

1、报名方法:本人现场报名。报名咨询电话:57218595。

2、报名时间: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8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双休日除外)。

3、报名地点:周庄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全旺路100号)。

4、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退伍证及其他技能等方面相关材料。以上材料均需交验原件,提供复印件。同时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

5、报名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应聘条件如实申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录用资格。

三、招聘程序

1、体能测试:测试科目为1000米,合格分为60分,不达合格分者直接被淘汰(具体分值详见《周庄镇公安系统警辅岗位招聘体能测试评分表》)。

2、加分:对符合加分条件者,给予累计加分。中共党员加3分;全日制本科加3分;优秀义务兵加3分;部队团级以上嘉奖(含)加4分;三等功加5分。

3、政审:按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加分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政审人员。政审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体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4、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5、选岗:体检合格人员,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选岗。如个人原因放弃选岗,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四、其他说明

1、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3、体能测试、体检及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用人单位与新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其中试用期为一个月(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用人单位继续聘用。

本简章由周庄镇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57218595。                         

 

 

                                周庄镇组织人事办公室

周庄镇劳动和社会保障所

                           2017年10月31日

周庄镇公安系统警辅岗位招聘

体能测试评分表

 

分值

1000米

(分'

100

4'15"

95

4'16"-4'20"

90

4'21"-4'25"

85

4'26"-4'30"

80

4'31"-4'35"

75

4'36"-4'40"

70

4'41"-4'45"

65

4'46"-4'50"

60

4'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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