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文明礼貌。村民要语言文明,善良诚实,礼貌待人;邻里乡亲和睦相处,尊重妇女,关心儿童,相互帮扶,强不欺弱,富不欺贫,不打架斗,不损人骂人。
第二条讲究卫生。村民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场前屋后保持清洁,走亲访友衣着干净;房屋出租承包环境卫生,生活垃圾严禁乱倒乱堆。
第三条家庭和睦。子女要养老人,自觉投保,维护老人,夫妻相处互敬互爱,家庭纠纷相互体谅;子女勤学,谨慎交友、遵章守纪。
第四条勤劳致富。村民要热爱劳动,学习技能;有劳力的主动就业,不拈轻怕重;有能力的积极创业,带领群众致富;勤劳致富光荣,懒惰贫穷可耻。
第五条关心集体。村民要关心村委会和村支部工作,自觉参加会议和选举,行使好民主权利;要关心村级集体经济和杜会事业发展,积极对村里工作献计献策,提出批评和建议。
第六条遵守法纪。村民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违法犯罪;不参与迷信、赌博和法轮功等活动;在动拆迁、违章搭建、计划生育、土地流转等重大问题上要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支持政府搞发展。
第七条尊重领导。村民要尊重民主选举产生的村委干部,不故意刁难干部,不无理取闹;不因个人极端自私自利妨碍村干部正常工作。
第八条调解矛盾。村民要协商解决矛盾和纠纷,保持农村社会稳定;矛盾调处按程序先由村委会调解,无法解决的再逐级向上反映,不随意越级信访、上访、群访;不无事生非、造谣惑众、挑动群众闹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