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盖章事项名录

涉及单位 序号 具体盖章事项
民政办 1 家庭生活困难证明(用于申请助学金、助学贷款)
民政办

2 领养子女证明
3 居民补办结婚证盖章
4 临时救助
5 年度专项医疗救助
6 优抚对象身份确认(包括60岁农村籍老兵审阅、企业/在乡参战人员审批、60岁以上烈士子女审核等)
司法所 7 刑事案件社会调查
劳动所 8 企业参保人员非因工死亡待遇申领表
9 被征地人员转移折算进城保申请表
10 社保特困补助盖章(春节慰问、夏送清凉等)
国土所 11 农村宅基地用地申请盖章(含多种情况)
12 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
13 征地告知书送达证明
14 关于集体土地的相关证明
监管所 15 建设农村居民住房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16 居民住房情况证明(用于申请经适房)
计生办 17 居民死亡证明,证明死者身份和死亡事实,用于开具《死亡证》
18 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19 办理《生育状况证明》
20 开具生育证明(用于迁移户口和试管婴儿)
21 申请残疾儿医学鉴定
22 办理生育服务、计划生育手术联系单
23 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包括农村奖励、企业一次性奖励、特助扶助、公益金等)
24 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
粮管所 25 水稻、小麦收购价外补贴种植面积确认
残联 26 办理残疾证盖章
国税局 27 开具农副产品自产自销证明
地税局 28 纳税人租用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及土地情况确认
红十字会 29 申请红十字人道主义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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