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报名工作20号启动,这些事儿家长要知道

【时间:2019/4/11 15:29:05】【作者:】

文末有重要信息哦亲!


为做好2019年秋季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新生招生入学工作,日前,市教育局下发《关于做好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通知要求,今年我市中小学新生入学报名(小学、初中一年级入学)统一采用网上报名、志愿优先的原则。即凡入读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均需登陆“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网址:http://rx.ksedu.cn)进行填报。凡未填报志愿的一律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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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是户籍生
这些事儿要知道


一、报名对象

初中报名对象(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小学毕业生。

小学报名对象(1)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到2013年8月31日出生,含8月31日)的适龄儿童;(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特 别 提 醒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调整2019年部分招生政策的通知》规定:2019年1月1日之后落户我市的新市民家庭,必须同时将该适龄儿童的户籍迁入我市,方可认定为户籍生。



二、网报流程

3月20日~4月26日登陆“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网址:http://rx.ksedu.cn),进入“户籍生填报”,填写相关信息。



三、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共有三批次。第一批次为部分民办学校,分A、B两个志愿,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填写。需要注意的是,一旦被第一批次学校录取,学生信息会自动转到被录取学校,不再出现在以后批次的学校录取名单中。第二批次为公办学校,只能填报一所房产所在的施教区学校。 第三批次为部分民办学校,需要注意的是,第二批次与第三批次志愿不可同时填报。


字 太 多 看 视 频 吧


四、现场审核

关键看类型:住宅类房产(含集体户口有房)、房屋被征收人员、宅基地类型人员、集体户口(无房)、其他类型人员等。


温 馨 提 醒

凡申报第一批次及第三批次学校的学生,各校根据招生简章的要求进行材料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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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是非昆山户籍
这些事儿要知道



一、报名对象

初中报名对象:非昆山户籍生小学毕业生。

小学报名对象:(1)年满6周岁(2012年9月1日到201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的非昆山户籍生适龄儿童。



二、网报流程

3月20日~4月19日登陆“昆山市幼儿园、中小学招生入学填报系统”(网址:http://rx.ksedu.cn),进入“新市民填报”,填写相关信息。




三、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共有三批次。第一批次为部分民办学校,分A、B两个志愿,家长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填写。需要注意的是,一旦被第一批次学校录取,学生信息会自动转到被录取学校,不再出现在以后批次的学校录取名单中。第二批次为公办学校,只能填报一所房产所在的施教区学校。 第三批次为部分民办学校,建议填写本区镇民办学校



四、现场审核

申请人申报第二批次公办学校,在完成网上申报后,于3月20日至4月19日17时前将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积分入学申请表》、《网上报名信息表》等材料提交至所在地区镇便民服务中心积分入学管理窗口。窗口初步审核后,退还原件,复印件与《积分入学申请表》、《网上报名信息表》经申请人签名确认后一起存档,实行一人一档。



字 太 多 看 视 频 吧



温 馨 提 醒

凡申报第一批次及第三批次学校的学生,各校根据招生简章的要求进行材料初审。


五、二次填报

达到各区镇积分录取最低分数线,但因所申请学校学位有限不能就读该学校的积分申请人,须于7月20日至22日登录招生系统,根据区镇公布的剩余可供学位数第二次填报志愿,由系统根据家长志愿自动录取,区镇不再统筹协调。申请人按要求填满具有剩余可供学位的所有学校,就会被公办学校录取,否则可能不被公办学校录取。




花桥积分入学的家长
要特别注意哦

花桥经济开发区新市民子女积分入学现场受理工作将于3月20日至4月19日在花桥便民服务中心开展,本着一心为民的工作原则、服务家长的工作作风、合理优化的工作标准,依托便民中心窗口设置咨询、居住信息和材料预审、电脑审核等三个区域。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

咨询电话:

0512-57698729/5769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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