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百问百答五

【时间:2018/8/31 8:13:06】【作者:石北村】
 
81.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内部转让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内部转让应具备的条件:
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定本集体资产股权交易办法或在章程中有明确内部转让规定;
2)出让人要转出所有股份,原则上应当在出让股权前,办理好养老保险,或者预留相应的养老保险金。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内部转让的程序:
1)出让人向董事会提出书面申请;
2)董事会对转让申请进行审核,作出同意转让或不同意转让的决定;
3)董事会审核通过后,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转让双方当事人随带相关资料、到公证处办理好公证手续,由公证处出具公证文书;
5)转让双方当事人到股份经济合作社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将《股权转让协议》和相关公证文书等报股份经济合作社备案。
 
82.农村集体资产股份由本集体赎回的条件和程序有哪些?
农村集体资产股份由本集体赎回的条件:退股前,退股人应当办理好养老保险,或者预留相应的养老保险金。农村集体资产股份由本集体赎回的程序 :
1)退股人向董事会提出书面申请;
2)董事会对申请进行审核,作出同意或不同意退股的决定;
3)董事会审核通过后,退股人与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退股协议》;
4)退股人到股份经济合作社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将《退股协议》报股份经济合作社备案。
 
83.什么是农村集体资产股份继承权?
农民集体资产股份的继承参照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根据《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等。《公司法》规定,股权继承是指自然人股东死亡后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行使股东权利的制度。
 
84.股权继承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要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制定农村集体资产股份继承办法。
1)妥善处理好继承前股份的处置问题。被继承人死后应暂停其股权分红,红利可以由股份经济合作社保管,待办妥股权继承手续后,补发股权红利。
2)身份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和第六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3)程序到位。特别是要经过股份经济合作社同意。继承人向董事会提出要求继承的书面申请,经董事会同意后,继承人到股份经济合作社办理股权继承手续,变更股权证书,并将相关资料报股份经济合作社备案。
 
85.什么是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权?
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权就是债务人为了向债权人保证履行还债的义务而提供人或物的担保,此时债权人对这个人或物享有的一种权利。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担保权就是社员股东以其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物,享有向金融机构进行质押贷款的权利。
 
86.原享受村福利待遇的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特殊对象,如户籍未迁入本村的外来媳妇),能否继续享受福利待遇及收益分配?
特殊人员能否享受福利待遇和收益分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87.什么是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信息化平台?
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是指运用现代化的网络信息技术手段,对农村集体所有的各类资产进行实时管理和监督的综合系统。农村集体资产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主要包括信息数据采集和信息数据管理两方面内容。
 
88.什么是民主理财?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民主理财是集体成员对本集体经济组织的财经活动进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过程。目前民主理财主要是由民主理财小组依据有关法规、政策,代表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实施。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规定》,民主理财主要包括:参与制定本村集体的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原始凭证,查阅有关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否决不合规开支。对否决有异议的,可提交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对财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对公开中有关问题提出处理建议;向上一级部门反映有关财务和公开中的问题等。
 
89.什么是民主监督?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民主监督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济、管理等活动进行监督的重要形式。民主监督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开制度、评议制度和报告制度。具体形式有五种:
1)召开成员会议或成员代表会议,由集体经济组织定期向成员集体决定事项的完成情况和集体资产运营、财务收支等情况,并接受成员进行民主评议;
2)成立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审核集体财务,查清财务管理中的问题;
3)将成员最关心的财务收支、资产运营、工程建设、资源发包等信息,采取上墙公布,并通过印发到户、召开会议、信息化技术建立互联网平台、手机短信平台以及广播、电视、明白卡等多种其他形式及时进行公开;
4)实行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任期审计和离任审计;
5)对不称职的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依法予以罢免。
 
90.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财务计划、收入支出及收益分配、农村集体三资、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具体有八个方面:
1)财务计划,包括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购建计划,农业基本建设计划,公益事业建设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计划,集体资产经营与处置、资源开发利用、对外投资等计划,收益分配计划,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成员代表)会议讨论确定的其他财务计划等;
2)各项收入,包括产品销售收入、租赁收入、服务收入等财务公开的内容包括财务计划、集体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投资收入,一事一议筹资及以资代劳款项, 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财政补助款项,上级专项补助款项,征占土地补偿款项,救济扶贫款项,社会捐赠款项,资产处置收入,其他收入等;
3)各项支出,包括集体经营支出,村组(社)干部报酬,报刊费支出,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卫生费、治安费等管理费支出,集体公益福利支出,固定资产购建支出,征占土地补偿支出,救济扶贫专项支出,社会捐赠支出,其他支出等;
4)各项资产,包括现金及银行存款,产品物资,固定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其他资产;
5)各类资源,包括集体所有的耕地、林地、草地、园地、滩涂、水面、四荒地、集体建设用地等;
6)债权债务,包括应收单位和个人欠款,银行(信用社)贷款,欠单位和个人款,其他债权债务等;
7)收益分配,包括收益总额,提取公积公益金数额,提取福利费数额,外来投资分利数额,成员分配数额,其他分配数额;
8)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此外,村集体经济组织还应当对下列事项,逐项逐笔实行专项公开。包括集体土地征占补偿及分配情况,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租赁、出让、投资及收益(亏损)情况,集体工程招投标及预决算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使用情况, 其他需要进行专项公开的事项等。
 
 
 
91.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阳光行动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公开推送。以“e 阳光作为全省统一品牌,建立微信公众号、手机 APP 等平台,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 利用平台,及时主动推送村集体三资情况、将成员最关心的财务收支、资产运营、工程建设、资源发包等信息,采取上墙公布,并通过印发到户、召开会议、信息化技术建立互联网平台、手机短信平台以及广播、电视、明白卡等多种其他形式及时进行公开,并随时接受和反馈农户的意见建议, 实现干群网上互动。
2)公开交易。村集体统一组织的土地流转、四荒使用权、林权、集体经营性资产、海域使用权、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以及农村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交易,须全部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通过公开拍卖、招标、招租、发包等市场运作方式,进一步促进农村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规范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的购置、处置和交易等行为,杜绝场外交易和暗箱操作
3)公开操作。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管理信息平台,做到县、乡、村三级互联互通, 逐步建成兼具管理功能、监督功能、公开功能的载体, 既可以用于对资金、资产、资源和资产资源合同等进行日常管理,也可以用于上级和监管部门查询和风险预警, 还可以用于公众,尤其是农民群众随时了解村集体三资信息。
 
92.开展村务卡试点工作的内容和要求是什么?
村务卡是在职村干部持有的,在银行以村集体或村干部个人名义办理的银行卡,主要用于村集体不便于转账结算的日常村务支出及其他财务报销业务。各试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选择村务卡类型,并将村集体备用金打入村务卡。
村务卡发放范围由各县(市、区)统一规定,实行实名制管理,卡片与密码由开卡人自行妥善保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村务卡结算范围主要包括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印刷费等村务支出中原需现金支付的有关商品和服务费用,不得用于村干部个人消费。
 
93.如何开展第三方代理村级财务试点?
各村(居)可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业务量情况,探索不同的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模式。一是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 + 异地委派。主要适用于村集体经济实力一般、经济业务量不多的村(居)。二是村会计异地交流。主要适用于村集体经济实力较弱、经济业务量较少的村(居)。三是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全代理。主要适用于村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经济业务量达到一定一定规模的村(居)。
 
94.如何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
县乡两级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部门要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审计工作的重点,在做好日常财务收支、预决算、收益分配等定期审计的基础上,开展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集体资产和资源、农民负担、村级债权债务、征地补偿款、筹资筹劳、涉农财政资金以及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农村集体财务问题开展专项审计。
 
95.如何规范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进场交易?
按照省里下发的《关于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全部进场交易的通知》要求,具体做到:
1)交易范围全覆盖。具体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的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农村集体所有的未承包到户的四荒地、养殖水面使用权;村集体受承包农户委托统一组织的土地经营权流转也必须全部进场交易;林权、海域使用权、农业生产设施设备、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农业类知识产权以及农村小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产业项目招商和转让等。
2)市场交易全流程。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活动主要采取公开拍卖、招标、招租、发包等市场交易方式,原则上按照提出交易申请、进行前置审核、发布流转信息、审查受让方资料、组织产权交易、签订交易合同、出具交易鉴证书等程序进行。可根据实际情况,按交易品种制定相应的交易规则,对一定标的额以下的集体资产资源可适当简化交易流程。重大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事前须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经县乡农经部门审核后方可进场交易。
3)社会监督全方位。充分利用现有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信息平台,逐步完善记账、管理、预警、监督等功能,建立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定期监测,及时排查合同到期需再次交易的各类资产资源,确保应进必进。通过多种形式的公开,让广大农民群众知晓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存量、价值和交易情况,便于农民群众更好地行使民主监督权利。要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汇报,对村干部不按规定进场交易、暗箱操作的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处理。
 
96.历年会计核算不规范的资产,改革时是否应该对这部分资产进行调整?
应该调整。因为会计科目运用、核算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公开的资产真实性问题。如:应计入净资产的事项收入等,在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造成净资产失真。
 
97.如何拓展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根据自身的区位条件、资源禀赋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积极开辟资产租赁、企业股份、农业开发、生产服务、联合发展等多种发展路径,推进农村产业融合,丰富集体经济。可以利用未承包到户的集体四荒地(荒山、荒沟、荒丘、荒滩)、果园、水域滩涂等资源,集中开发或者通过招投标等方式,发展现代农业项目;可以利用生态环境和人文历史等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可以在符合规划前提下,探索利用闲置的各类房产设施、集体建设用地等,以自主开发、合资合作等方式发展农村电商、农业社会化服务等相应产业。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合作农场,或为农户和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生产性服务。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创意农业、农产品电子商务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

 

98.如何指导做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
2016 年,我省确定 619 个村承担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去年又确定 551 个村承担试点项目,累计财政投入达 12 亿元以上。农经部门应指导试点地区把试点项目作为发展集体经济的载体和抓手,帮助试点村结合自身实际选准试点项目,加快项目实施,项目建成后要积极指导帮助其开展经营、招商引资或租赁承包;对试点项目形成的资产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可以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可通过项目扶持建立土地股份合作社,突破只能靠二三产业才能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传统观点和方式;可通过组织方式的创新,提升集体经济发展的帮扶带动作用。
 
99.如何创新完善村级集体经济运行机制?
适应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新要求,探索以股份合作制为主要实现形式,发展集体成员边界清晰、集体产权关系明确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合作经济,形成既体现集体优越性又调动个人积极性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通过抱团发展、与各类经济实体联合合作等方式,创新集体资产运营机制,探索聘用职业经理人,实行公司化、集团化管理,提高集体经济市场化运营水平;缺资产、缺资金、缺资源、缺人才的经济薄弱村,建立健全挂钩帮扶机制,采取强村带弱村、机关事业单位定点帮扶、村企结对共建等办法,帮助其发展物业、产业等项目;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利益分配机制,促进强村和富民同步发展。
 

 

100.改革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对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后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及代行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对因此种情况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确权登记,不征收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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