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提示函

【时间:2024/9/25 10:56:29】【作者:】

       9月4日,扬州市江都区一企业发生污水池人员中毒事故,造成2死2伤;9月7日,泰州靖江市发生一起污水泵房泵池落水事件,造成4人死亡。事故发生后,省领导批示要求切实加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及岗前培训,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现就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吸取事故教训,抓好防范工作提示如下:

      一是组织开展排查。各单位要组织对辖区内各类污水池(井)、污水泵房泵池等开展排查,对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纳入有限空间作业范围,督促各单位和有关企业落实风险管控措施。要结合“保安全、护稳定”重大事故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严查涉及污水池、污水泵房泵池等有限空间作业违法违规行为。

      二是加强风险管控。要督促指导各单位和有关企业精准辨识涉及污水池、污水泵房泵池等有限空间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集聚、缺氧、坠落、触电、坍塌等风险,在显著位置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告知牌,并采取上锁、隔离栏、防护网或者其他物理隔离措施,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及现场处置方案。

     三是强化现场管理。要督促各单位和有关企业切实加强涉及污水池(井)、污水泵房泵池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管理,遵循“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原则,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配备必要安全防护设备装备,作业前充分做好安全交底,作业过程中加强安全监护,作业后及时清点人员。出现异常情况必须紧急撤离作业人员。严禁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情况下实施救援,坚决杜绝盲目施救,避免事故伤亡扩大。

    四是规范作业发包。要督促指导各单位和有关企业规范涉及污水池(井)、污水泵房泵池等有限空间作业外包管理,发包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的作业方案和实施作业进行审批,统一协调、管理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组织安全检查并督促隐患整改,严禁“以包代管,一包了之"。

    五是开展警示教育。要开展一次针对性警示教育,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督促指导各单位和有关企业对涉及污水池(井)、污水泵房泵池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员、检测人员、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防控措施,严禁培训不合格者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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