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期间消防安全防范工作提示

【时间:2024/9/25 10:46:37】【作者:】
      国庆假期临近,人流物流车流增多,旅游出行、商场 促销、聚会娱乐、企业赶产等激增,各类风险隐患交织叠加,消 防安全形势严峻复杂。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镇党委、 镇政府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消防安全防范工作,为庆祝新中国成 立 75 周年和人民群众欢度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现就有
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严密重点场所火灾防控。结合国庆节期间活动 和火灾防控特点,请财政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商贸)、周市派出 所、新镇派出所等部门,加强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等 重点场所消防检查,聚焦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督促落实更加严 格的防范措施。紧盯新中国成立 75 周年庆祝活动和商 品促销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组织业务骨干力量提前介入、全面检 查,督促主办单位、承办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现场巡查看护,确保消防安全。
    二、深化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按照“生命至上,隐患必除” 和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既定部署,结合省消委办《消防安 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指引(试行)》贯彻实施,分片区、分领域 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紧盯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 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持续整治管理不到位、消防设施瘫痪、管 网无水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严格 纠治占堵通道出口的违法行为。针对学校、医院、养老院等敏感 特殊场所,请社会事业办公室等部门落实行业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加强对教室、食堂、宿舍以及医院病房、高压氧仓、化学品仓库 等重点部位检查,督促落实施工改造、动火作业等重点环节防范 措施。持续巩固居民住宅小区“两类重点情形”专项整治工作成 效,严格规范建筑架空层消防安全管理,严防出现反弹回潮。开 展设置新能源充电设施既有汽车库消防安全排查治理,对未按要 求设置消防设施的地下、半地下汽车库,不得配建分散充电设施。
    三、集中攻坚重大火灾隐患。各单位组织对本地区重大火灾 隐患单位进行再梳理,综合运用警示约谈、媒体曝光、挂牌督办、 联合惩戒等手段,强力推动整改、加快整改进度,并落实整改期 间的临时性防范措施。特别是,对节前不能整改到位的重大火灾 隐患,必要时提请镇政府采取临时关停、落实严看硬守等措施, 确保重要节点消防安全;对不放心区域和单位,督促指导成立专 门巡防小组,不间断进行巡防检查,严防发生亡人或有影响的火 灾事故。
    四、紧盯“九小场所”安全防范。请派出所、各单位加强 对沿街店铺、老旧居民住宅小区等低设防区域的消防安全检查和 宣传,及时纠治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回收网点“三合一”、违规 用火用电等情形,严防“小火亡人”。紧盯电动自行车停放、充 电管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并劝阻、搬 离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督促加强“九小场所”消防安 全员配备、培训、管理,常态化开展巡查检查,提升自防自救能 力。
    五、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各单位结合节日特点,组织重 点场所,围绕动火作业、疏散逃生、应急处置等方面开展一次节 前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提前发布国庆节 消防安全提示。结合实际在商场市场、宾馆饭店、节庆活动举办 地等场所设置宣传阵地、发放消防提示卡、设置消防宣传服务点 或流动宣传队,营造节日消防宣传氛围。紧抓秋季开学契机,组 织开展消防安全“进军训”、消防安全公开课等活动,提升学生 群体消防安全素质。
    六、强化应急救援准备工作。督促单位强化微型消防站建设, 加强防火巡查尤其是夜间巡逻检查,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各 单位明确值班人员,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工作,确保一旦发生险情, 能够第一时间调度处置。对重点交通枢纽、大型活动举办场所、 重要商圈等重点场所和不放心单位,消防救援队伍加强熟悉演练, 视情安排力量前置备勤,落实现场监护,确保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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