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第 13 号台风“贝碧嘉”于 9 月 16 日上午 11 时 30 分至 14 时过境我市,截至目前我市农业生产有出现水稻受淹倒伏、蔬 菜大棚破损和果树折损等受损情况。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 针对受灾情况,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技术指导,切实采 取有效措施,减轻灾害损失,确保农业生产秩序恢复稳定。具体 工作提示如下:
一、水稻生产方面。台风过后要继续畅通沟渠,迅速排除田 间积水,若风后有晴热高温,则保留 3 厘米左右水层,逐步脱水 防止生理性缺水造成青枯死苗。及时落实倒伏补救措施,对于根 倒倾斜的植株,可叶面喷施磷酸二氢钾等生长调节剂,促进植株 灌浆,倾斜角度较大的植株需扶直扎捆,使穗层离开地面,减少 霉变和穗发芽几率;对于倒伏的田块要及时增开沟系紧急排水, 降低田间湿度,防止堆捂造成霉变。台风可能带来迁飞性害虫, 同时导致水稻植株破损感染,要高度重视台风后病害及迁飞性害 虫发生情况,加强病虫害的监测,及时开展防治工作。
二、蔬菜生产方面。及时组织菜田排水,降低田间水位,必 要时采取强排措施,确保田间不积水,若田间持水量高,应适时 中耕松土,防止因根系缺氧而出现沤根;对被台风摧毁的大棚、 水利设施,要立即组织人员加紧抢修,及时更换破损棚膜;对受 灾较轻的植株进行扶正和清理,喷施杀菌剂和叶面肥以恢复植株 生长,对受淹严重田块要及时补种或调整茬口布局,减少因灾损 失;及时通风除湿,降低设施内的温度和湿度,防止植株伤口遭 病菌侵染,要做好病虫害防治;同时要做好雨后骤晴条件下遮阳 降温,防止受淹后暴晒萎蔫死亡。
三、畜牧生产方面。对生产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尽快排出场 内积水;疏通排水沟,加固棚舍,检查电线线路安全;调试棚舍 通风换气和饲喂系统;检查加固雨污分流设施,加强贮存池等设 施运行监测,坚决防范雨水倒灌和粪污外溢。加强饲养管理,保 证充足营养,提升畜禽抵抗力。加强清洗消毒,增加消毒频次, 根据消毒对象,选择不同类型的消毒药剂。加强对存栏畜禽的巡 查,发现异常按规定处理,病死畜禽应及时无害化处理。
四、渔业生产方面。对养殖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畅通进排水 渠道,修整设施设备,排除逃逸隐患;做好池塘水质检测、消毒 和调节工作,增加增氧机开机时间,保持水体充足溶氧,对受灾 死亡养殖动物,做好无害化处理,加强病害监测,及时处置突发 病害;科学投喂饲料,先少量投喂,根据摄食及天气等情况,逐 步增加投喂量,添加复合维生素、免疫多糖等免疫增强剂,提高 养殖动物抗病力;增加巡塘次数,密切观察池塘水色、水质变化 以及养殖动物活动、摄食等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五、果树生产方面。及时排除园内的积水,并清理园内的残 枝败叶、落果和杂物,保持园内整洁,减少根系损害和病虫害的 滋生条件;扶正加固被风吹倒或倾斜的果树,对于折断的树枝要 及时剪除,在伤口处涂上保护剂;折裂轻微的,要及时绑缚、加 强支撑;对根系受伤严重的果树,要及时疏枝剪叶,减少蒸腾量; 对于避雨栽培设施和棚架损毁的,要及时修缮,严重损毁的拆除 重建;进行土壤管理,增加土壤通透性,同时补施农家肥或复合 肥,补充营养,促进树势恢复;加强田间病害监测,及时喷施杀 菌剂,控制病害滋生。
六、保险理赔方面。加强和农险办及承保机构对接,第一时 间启动保险定损理赔,积极引导承保机构提高理赔服务效率,协 助开通理赔快速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应赔尽赔、应赔快 赔,最大程度挽回因灾经济损失。
七、物资保障方面。加强与供销等部门会商,加强救灾所需 种子及农药、化肥等农用物资及时调配供应,及时指导农资经营 单位,加强农资市场质量监管,保障各项农资物品应供尽供、质 优价平。 各单位要尽快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协调、指导本单位农业 生产恢复工作。工作组要组织技术骨干,深入田间地头、种养基 地、果园等生产一线,开展灾情调查和技术补救指导,最大限度 减轻灾害影响。市农业农村局相关条线单位要组织农技人员成立
技术指导组,及时赴相关单位指导农业生产恢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