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昆山市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实施办法》的通知

【时间:2024/3/15 15:08:18】【作者:】
一、家庭无障碍改造补贴对象
具有昆山市户籍的残疾人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二)一户多残家庭、依老养残家庭、低收入人群、一级二
级重度残疾人、就业年龄段无业无固定收入的残疾人、在校残疾
学生、18 周岁以下(不含 18 岁)残疾儿童中的一类。
(三)房产所有人同意改造,住房有改造价值;
(四)对无障碍设施依赖性强。
二、家庭无障碍改造内容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内容要制定个性化改造方案,因
人而异、因地制宜。
(一)出入口改造:台阶改坡道或设置轮椅斜坡板;楼梯、过
道加设扶手;地面平整硬化;铺设盲道等。
(二)户门改造:户门加宽便于轮椅通行;剔除门槛;加设扶
手、门把手、低位窥视镜等。
(三)卧室改造:入门加宽;加设扶手、低位电源开关、呼叫
铃等。
(四)卫生间改造:入门加宽;洗脸台低位改造,安装拨标式
或单阀式水龙头;地面防滑改造;蹲便器改坐便器;安装扶手抓
杆、淋浴椅、紧急呼叫装置、拨杆式淋浴阀等。
(五)厨房改造:入门加宽,灶台、厨柜、水池等低位改造,
方便坐轮椅者使用。设置呼叫铃、拨杆式或单阀式水龙头等。
(六)智能化改造:配备 360 度旋转浴凳、电动升降灶台、
智能马桶站立架、遥控晾衣架、遥控灯具、遥控窗帘、语音提示
用品(语音电饭煲、电磁炉等)、超声波报警盲杖、智能门锁、
闪光门铃、闪光报警水壶、电子沟通板等。
三、经费管理
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资金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无
障碍改造完成后,各区、镇残联向市残联申请专项资金,由区、
镇残联全额拨付给项目施工方。
修订内容自 2023 1 1 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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