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到龄)人员一次性奖励集中登记告知书

【时间:2024/1/9 21:56:16】【作者:】

昆山市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退休(到龄)

人员一次性奖励集中登记告知书

 

根据《市政府关于对<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企业退休人员实行一次性奖励的意见》(昆政办发[2010]36号)文件规定,千灯镇大潭202411日至3,对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2023年本市退休(到龄)人员进行集中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登记对象

12023年度,在本市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持证人员(含终身无子女)。符合以上条件已死亡的,由配偶或子女代为登记。

2往年符合条件,漏登记人员。

二、办理时间、地点

202411日至3居住地社区(村)办理申请登记手续。

三、奖励标准

每人一次性奖励3600元。

四、所需证件、材料。

1退休人员,凭本人和子女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

2终身无子女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无子女证明

3无业人员,凭本人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

4亡故的企业退休人员,由其配偶或子女代理,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子女《身份证》以及与亡故人员关系证明、代理人《身份证》。

5、户籍不在千灯镇的“新千灯”人、但社保退休手续是在昆山市范围内办理现居住在千灯镇大潭退休人员,凭本人和子女身份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或是户籍地出具的独生子女证明(镇、街道级章),户籍地出具的未在户籍地享受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的证明(镇、街道级章)。

五、咨询电话。

大潭/社区:57461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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