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3 年度昆山市青年文明号 争创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5/15 16:34:23】【作者:】
全市各直属团组织、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
作重要思想和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引导和激
励广大青年职工弘扬敬业、协作、创优、奉献的职业精神,
推动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不断提高青年文明
号创建质量和管理质量,切实发挥全市各行各业青年在助力
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3 年度昆山市青年文明号争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创建对象
以青年为主体,在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中体现高度
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青年集体(班、组、队、科、室等),青年岗位(岗、台、车、船、站、所、店等),青年
工程。
二、申报条件
1. 该集体总人数不少于6人,不多于200人,青年人数须
占集体总人数50%以上,集体领导班子成员中至少有一位年
龄低于35周岁。
2. 该集体中的青年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具有良
好的职业道德,积极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自觉遵守有关法
规和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服务规范。
3. 该集体成员在生产、建设、经营、管理、服务中体现
出高度的职业文明水平,取得突出成绩,创造了较高的经济
效益、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
4. 该集体成员努力学习业务,刻苦钻研技术,掌握本职
工作必需的知识和技能,围绕本行业开展小发明、小革新、
小改造、小设计、小建议等青年文明号的五小活动。
5. 该集体团组织健全,能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模范带头
作用,争创期间积极开展争创活动,至少开展学习贯彻党的
二十大精神活动1次,安全生产活动1次,开展助企惠企活
1次,开展乡村振兴活动1次。
6. 在昆山市(含)以上各类比赛活动中获得奖项、荣誉
称号的,在产业强市进程、科技创新领域、乡村振兴实践、
为民惠民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所在集体优先推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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