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关注!事关昆山医保报销

【时间:2023/5/6 9:16:58】【作者:】

近日

昆山市医疗保障局发布

医保待遇一览表

kb君进行了分类整理

赶紧码住!

 

1
职工医保

 

2023年度苏州基本医疗保障待遇一览
工医保篇)
缴费标准 待遇类型 待遇享受
缴费基数:下限4250元、上限22470元; 个人账户 1.在职职工:划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每月根据实际缴费情况划拨,逐月到账。到账时间不统一,以当月税务到账时间为准,在每月12日至月末期间到账。
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2023年1月为
7%,2-12月为6%;
单位职工:
2%+5元/月的大额共济保费;
2.退休人员(昆山市):按年划拨,每年1月1日到账。2023年划拨标准同2022年,并保底限高:不满70周岁的按1350元/人·年保底;70周岁以上的按1550元/人·年。上限:3000元/人·年。
灵活就业人员:
基数
4250元
缴费比例:2023年1月为8%,2-12月为7%。
3.家庭共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有结余且正常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可自愿申请设立一个家庭共济关系,将个人账户内金额作为家庭共济资金进行家庭共济使用,家庭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配偶、父母、子女,且为本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家庭成员发生的符合个人账户资金使用范围的费用,应先使用其本人的个人账户资金支付,个人账户资金不足的部分,以及本人无个人账户的,通过家庭共济的方式支付。每位参保人在同一时间段只能建立一个家庭共济关系。
一次性补缴,基数7273元,比例5%。 门诊统筹 在职 起付标准600元,额度13000元。一级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按80%结付,二级医院按75%结付,三级医院按60%,定点零售药店60%结付。
/ 退休 起付标准400元,额度13000元。一级医院及基层医疗机构按90%结付,二级医院按85%结付,三级医院按70%,定点零售药店70%结付。
门诊特殊病 1.恶性肿瘤治疗期(包括放疗、化疗、介入治疗、生物靶向药物、内分泌治疗):4万以下按90%结付,4万以上按95%结付,不封顶;康复期:额度8000元,住院门诊特殊病费用累计35万以内按90%结付、住院门诊特殊病费用累计35万以上按95%结付);治疗期包括两个完整的医保结算年度,治疗期满后自动转为康复期,康复期为4年。
2.慢性肾衰血液透折、腹膜透析(4万以下按90%结付,4万以上按95%结付,不封顶);慢性肾衰非透析治疗(额度8000元,按90%结付);
3.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4万以下按90%结付,4万以上按95%结付,不封顶);
4.严重精神障碍(额度5300元,全额结付);
5.老年白内障(额度3800元,按90%结付);
6.再生障碍性贫血(额度8000元,按90%结付);
7.血友病(额度10万元,按90%结付);
8.系统性红斑狼疮(额度8000元,按90%结付);
9.肺结核(额度8000元,按90%结付);
10.家庭病床(每180天一个结算期,结算期内起付线400元,额度4000元,按90%结付)。
住院 在职 1.起付线:三级医院8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一级医院300元。第二次住院的起付线为首次起付线的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统一为100元。
2.结付比例:4万元以下按90%结付、4万元以上按95%结付。
退休 1.起付线:三级医院6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一级医院200元。第二次住院的起付线为首次起付线的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统一为100元。
2.结付比例:95%结付。
2
居民医保

 

2023年度苏州基本医疗保障待遇一览
(居民医保篇)
人员 缴费标准 待遇类型 待遇享受
少年儿童 300元 门诊 1.额度:1200元;
2.结付比例:少年儿童、大学生:按65%结付;老年居民、其他居民:一级医院及基层医
疗机构按65%结付,二级医院按40%结付,三级医院按35%。
大学生 190元 门诊特殊病 1.恶性肿瘤治疗期(包括放疗、化疗、介入治疗、生物耙向药物、内分泌治疗):额度35万,按90%结付;康复期:额度8000元,按90%结付;治疗期包括两个完整的医保结算年度,治疗期满后自动转为康复期,康复期为4年。
2.慢性肾衰血液透析、腹膜透析(额度35万,按90%结付);慢性肾衰非透析治疗(额度8000元,按90%结付);
3.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额度35万,按90%结付);
4.严重精神障碍(额度4300元,全额结付);
老年居民 490元 5.老年白内障(额度3800元,按90%结付);
6.再生障碍性贫血(额度8000元,按90%结付);
7.血友病(额度10万元,按90%结付);
8.系统性红斑狼疮(额度8000元,按90%结付);
9.肺结核(额度8000元,按90%结付);
10.儿童1型糖尿病(额度8000元,按90%结付);
11.儿童孤独症(额度8000元,按90%结付);
12.儿童生长激素缺乏症(额度8000元,按90%结付)。
其他居民 510元 门诊慢性病 1.类风湿性关节炎(额度2500元,80%结付);
2.帕金森氏综合症(额度2500元,80%结付);
3.慢性阻塞性肺病(额度2500元,80%结付)。
财政补贴 老年居民1500元,其他居民1100元,学生儿童及大学生700元 两病 高血压、糖尿病人员,超过1200元门诊结付限额后发生的两病费用,在限额(单病种2000元,同时患有“两病”3000元)内,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按55%结付,三级医疗机构按35%结付。
住院 1.起付线:
少年儿童、大学生:统一为
500元;第二次住院的起付线为首次起付线的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统一为100元。
老年居民、其他居民:三级医院
8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300元。当年度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为第一次的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均为100元。
2.结付比例:4万元以内按75%结付;4-10万元按80%结付;10-20万元按85%结付;20-35万按90%结付;35万以上不再支付。

 

3
生育保险

 

2023年度苏州基本医疗保障待遇一览
(生育保险篇)
人员 缴费标准 待遇享受
女职工 0.8%(由用人单位缴纳) 1.产前检查费用:额度3000元。
2.生育医疗费:符合生育保险结付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全额结付。
3.生育津贴:按照计发基数乘以休假天数计算,计发基数按职工生育时所在用人单位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除以30计算。计发天数为:顺产的,158天;难产、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女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
4.一次性营养补助:计发标准为2535元。(女灵活就业人员不享受)
5.计划生育手术费:按规定结付。
6.计划生育津贴:按照计发基数乘以休假天数计算。计发基数按其本人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所在用人单位前12个月生育保险月人均缴费基数除以30计算。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的,20天;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30天;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42天;妊娠满7个月引产的,98天;实行输卵管结扎手术的,21天;实行输精管结扎手术的,7天;实行输卵管复通手术的,21天;实行输精管复通手术的,14天;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的,2天;实行“皮埋”术的,3天;取“皮埋”的,2天。
男职工 1.护理假津贴:计发天数15天
2.未就业配偶一次性生育补贴:妊娠3个月内流产的,445元;妊娠3-7个月流产、引产的,1100元;顺产的,4050元;难产的,4250元,剖宫产或生育多胞胎的,4800元。
女居民 / 1.产前检查费用:1500元额度,全额结付。
2.生育医疗费:按照职工生育的医疗费用三级医疗机构定额结算标准的50%结付。

 

4
其他

 

2023年度苏州基本医疗保障待遇一览
(其他)
险种 人员 缴费标准 待遇类型 待遇享受
大病保险 职工 在职、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转30元/年 普通人员 自付费用:1-3万元,50%;3-10万元,60%;10-20万元,70%;20万以上,85%
合规自费费用:3-5万元,60%;5-20万元,70%;20万元以上,85%
居民 个人不缴费 实时救助人员 自付费用:5k-1万元,55%;1-3万元,55%;3-10万元,65%;10-20万元,75%;20万以上,按90%结付
合规自费费用:6k-3万元,70%;3-5万元,75%;5-20万元,80%;20万元以上,按90%结付
实时救助 个人不缴费 1.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免收诊疗费。
2.救助基金支付门诊、住院个人自付费用总限额为30万元;门诊自付费用在1万元限额内救助;住院自付费用每一结算年度在规定限额内(30万元-门诊已用额度)由医疗救助基金按救助对象对应比例进行救助;特困人员、困境儿童救助比例为100%,其他对象救助比例为85%。
3.器官移植后抗排异药物治疗、恶性肿瘤治疗期、慢性肾衰透析人员门诊自付费用在30万元限额内分别按85%、按90%结付、按95%结付补助。
4.居民医保超35万封顶线后发生的自付费用按95%结付救助。
长期护理保险 职工108元/年 在职:个人账户划转2元/月;单位缴费7元/月 机构护理 定额结算:重度失能人员:30元/天,中度失能人员:23元/天
退休:个人账户划转2元/月;基金划转7元/月 居家护理 服务次数:重度失能人员18次/月,中度失能人员13次/月,每次2小时。
居民54元/年 医保基金划转30元/年,个人缴费24元/年(从医保基金划转) 结算标准:
普通护理:40元/小时,其中基金支付37.5元、个人承担2.5元。
医疗护理:50元/小时,其中基金支付47.5元、个人承担2.5元。
实时救助人员的居家护理费用由基金全额支付。

另外

还有这些医保消息值得我们关注!

 

公示!昆山13家医疗机构拟纳入医保定点

 

官方刚公示

昆山13家医疗机构拟纳入医保定点!

     根据《苏州市医疗保障医药机构定点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苏医基〔2022〕36号)规定,现对昆山市仁安堂大药房有限公司等13家拟新增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的医药机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4月7日—2023年4月20日。

 

     如对上述公示单位有相关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日)与昆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稽查科联系(地址:昆山市前进西路1801号昆山市政务服务中心C座606室,联系电话:0512-57595711),反映情况及问题必须实事求是,来信以邮戳日期为准。

 

     附:2023年度拟新增纳入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

 

昆山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

2023年4月7日

 

2023年度拟新增纳入

医保定点协议管理医药机构名单

图片

 

第八批国采药品结果出炉!

 

近日

第八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

产生拟中选结果

此次集采有39种药品采购成功

如左旋氨氯地平、依诺肝素、

那屈肝素、头孢哌酮舒巴坦等都合理降价

拟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6%

本次集采涵盖抗感染、心脑血管疾病、抗过敏、精神疾病等常见病、慢性病用药。治疗甲型流感的磷酸奥司他韦干混悬剂平均降价83%,将大幅提高抗病毒药物可及性。常用降压药氨氯地平阿托伐他汀钙片降价48%。此外,治疗早产的阿托西班注射剂集采前单支价格超过千元,此次集采降至平均240元/支,降幅80%,患者负担将明显减轻。

 

医药企业积极参与本次集采

174家企业的252个产品获得拟中选资格

其中包括苏州市6家企业的12个产品

中选产品均为

通过国家药监局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

质量有保证!

 

第八批国家药品集采

苏州中选企业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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