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1号通告

【时间:2022/3/31 21:05:13】【作者:】

昆山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1号通告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现就进一步做好货运车辆及司乘人员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实施货车按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制度。来(返)昆货车司乘人员向收发货企业所在区镇申领昆山市货车分类管理标志,经苏州市外存在中高风险地区城市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行程卡带*号)申领橙色标志;经昆山市外全域低风险地区城市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行程卡不带*号)申领蓝色标志;仅在昆山市域范围内执行运输任务的货运车辆(司乘人员行程卡只有“苏州”轨迹)申领绿色标志

1. 橙色标货车。企业要严格落实“定人定车定线定点”的原则,设置单独停车区域,提供单独的供水、如厕等服务,做好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加强消杀。外地来(返)昆货车司乘人员与本地企业人员绝对不能同住、绝对不能同餐、绝对不能同车间。外地来昆司乘人员,要遵守“即停即卸即装即走”的要求,不离车、不留宿;车辆在昆完成装卸任务后,企业要护送车辆至高速公路入口或国省道公安检查站;车辆在昆还有其他运输任务的,企业应护送车辆至下一作业场所。返昆司乘人员,由所在企业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每日进行核酸检测,提供单人单间临时居所,严格落实工作场所、临时居所“点对点”管理,不得返回家庭、社区和社会面住宿、用餐和活动。

2. 蓝色标货车。由所在企业落实司乘人员的健康管理责任,非必要不留在昆山,确需在昆山停留的,必须每日进行核酸检测,企业和司乘人员要主动向社区报备。如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须立即向企业、社区报备,并更换橙色标志。

3. 绿色标货车。非登记不得离开昆山运营。落实“两天一检” 核酸检测要求,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4. 橙色标、蓝色标货车司乘人员停止运输任务或调低运输风险等级的,按苏州市外来(返)昆人员开展“7+7”或“3+11”相关健康管理规定执行。

 

二、来(返)昆货车司乘人员要提前1天在昆山市民APP(“鹿路通”)上主动申报个人疫情防控信息,如实完整填写本趟次运输目的地、司乘人员等信息。

 

三、重点企业可以通过昆山市民APP(“鹿路通”)线上申请分类管理电子标志。

 

四、网络货运平台登记的客货混装的违规车辆不得进出昆山。

 

五、企业及来(返)昆货车司乘人员未严格落实《昆山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9号通告》要求,未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企业及个人主体责任,未实行分类闭环管理的,取消申领分类管理标志资格。

 

六、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行程卡带*)的货车司乘人员,不遵守“定人定车定线定点”要求、隐瞒个人旅居史等涉疫信息的,将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3月27日0时起,未张贴分类管理标志的货车,非必要不得进出昆山。

 

 

昆山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5日

 

昆山市货车分类管理标志申领点

(点击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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