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6号通告

【时间:2022/3/31 21:02:18】【作者:】

昆山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6号通告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昆山市划定封控区、管控区,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一)封控区
 
1.巴城镇北岸春天54幢(自3月25日起)
2.千灯镇黄浦君庭5号楼(自3月27日起)
3.张浦镇江南春堤南区24-26、33-35、39-40号楼;中昆食品有限公司(自3月28日起)
4.张浦镇蓝波湾小区19、63-65号楼;张浦镇江南春堤北区65-66、70、83栋;昆山瑞兴商标有限公司(自3月29日起)
 
封控区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
 
(二)管控区
 
1.巴城镇北岸春天(自3月25日起)
2.千灯镇黄浦君庭(自3月27日起)
3.张浦镇江南春堤南区;共立产业园(自3月28日起)
4.张浦镇蓝波湾小区;张浦镇江南春堤北区;益海嘉里(昆山)食品工业有限公司(自3月29日起)
 
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
鉴于本次疫情传播隐匿、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易形成社区传播,请广大居民切实履行公民法定义务,配合、服从村、社区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做好个人日常防护。如有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异常,请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报告。
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违反相关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后续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和告知。
感谢您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昆山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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