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9号通告

【时间:2022/3/21 18:25:14】【作者:】

昆山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9号通告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保通保畅工作,现就进一步做好货运车辆司乘人员疫情防控,加强重点物资运输保障工作通告如下:

 

1. 落实分类闭环管理。企业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进入企业的货车司乘人员进行分类闭环管理:

(1)对于经苏州市外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进行运输活动的(行程卡带*号),及时进行信息登记,落实“定人定车定线定点”的原则。对于外地来昆司乘人员,健康码为绿码并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实施“即停即卸即装即走”的要求,原则上司乘人员不离车、夜不留宿。对于返昆司乘人员,由所在企业按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每日进行核酸检测,提供单人单间临时居所,严格落实工作场所、临时居所“点对点”管理。对于确有困难的企业,各区镇要协助落实集中管理。

(2)对于往返苏州市外全域低风险设区市(行程卡无*号)的司乘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及时进行信息登记。由所在企业落实司乘人员的健康管理责任,非必要不留在昆山,确需在昆山停留的,必须每日进行核酸检测。

(3)对于仅在苏州市域范围内执行运输任务的司乘人员(行程卡只有“苏州”轨迹的),须持有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4)所有司乘人员不得参与装卸货转运工作,不得与生产经营企业人员接触。

 

2. 落实核酸检测工作。物流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各区镇要确保辖区内便民核酸采样点向出具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或检测凭证短信的人员,提供免费检测服务。

 

3. 落实流动查验措施。各区镇、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对货车司乘人员的流动查验,有针对性地在重点企业、商超、农贸市场等物流集中区域开展查验工作。

 

4. 落实监督管理责任。各区镇、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接收到的“鹿路通”来(返)昆货车司乘人员登记信息,跟进落实防疫措施。主动对企业及驾驶员定期核酸检测、来(返)昆主动申报等防疫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要落实责任、及时整改。

 

昆山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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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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