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号通告

【时间:2022/3/21 18:23:42】【作者:】

昆山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10号通告

当前,国内部分城市疫情严峻复杂,外溢风险依然存在。根据3月10日昆山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通告关于“非必要不离昆”以及3月12日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关于“非必要不离沪”等要求,对于在昆落实“7+7”或“3+11”健康管理措施的人员,在完成居家健康监测、分别进入后7天或后11天跟踪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离开昆山、非必要不开展沪昆通勤。

 

如离昆再次返昆,严格落实《苏州市疫情防控2022年第62号通告》要求,须持48小时以内核酸阴性证明,并提前向目的地单位、社区(村)或酒店报备,抵达后于12小时内就近核酸采样检测。对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的来(返)苏人员(行程卡带*),严格实行7天集中健康监测+7天跟踪健康监测,集中健康监测期间费用自理。对除此之外的市外来(返)苏人员,严格实行“3+11”健康管理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日期另行通告。

 

昆山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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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山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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