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昆山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昆农办发〔2017〕23号

【时间:2017/11/11 8:56:08】【作者:】

中共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昆山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昆农办发〔2017〕23号

­­­­­­­­­­­­­­                    

关于印发《昆山市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各镇党委和政府,青阳、震川城市管理党工委和办事处: 

现将《昆山市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昆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昆山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



昆山市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苏州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方案》(苏农办发〔2017〕32号)《全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要点》(苏农办发〔2017〕39号)《昆山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治理方案》(昆农办发〔2017〕13号)文件要求,为全面实现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记账,从源头上规范村集体资金监管,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为重点,引入社会中介组织管理,创新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体制。坚持村级集体资产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监督权和收益分配权不变;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和民主权利,完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村集体组织的财务独立核算主体不变,保持村级财务的独立性和完整性。进一步推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建设。

二、工作目标

构建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的新型监管模式,实现村级财务由传统管理向现代信息管理转变、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分散式管理向集中式管理转变,建立高效、统一的村级财务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我市农村财务管理质量和水平。

三、重点工作

1. 履行相关民主程序。村集体组织召开成员代表大会,形成村级财务委托管理的决议。由村集体组织与选定的中介机构签署《村级财务管理委托代理合同》;由各区镇统一与选定的中介机构签署《村级财务管理代理服务承诺合同》。

2. 公开选定第三方代理机构。各区镇按照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自行招投标,公开招标选定第三方代理机构。委托代理机构应是经江苏省财政厅批准设立,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首次招标服务期限为三年,由各区镇经服中心制定相关意见,实施一年度一次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应依据双方约定终止协议,重新公开招标选定中介服务机构。

3. 第三方代理机构派驻人员到岗。各区镇负责落实第三方代理机构派驻人员的集中办公场所(村级财务代理记账中心)和必需办公设施设备。由中介机构向区镇选派财务总监,并根据所在区镇的行政村数量及经济业务量,合理配备驻镇会计,进驻办公场所进行村级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村级财务代理记账中心”实行区镇经服中心监管与财务总监负责制,财务总监接受区镇经服中心监督管理。

4. 实施原记账人员职能转变和人员分流。各区镇原“村账镇代理”的财会人员原则上由所在区镇调整到集体资产管理办公室和经济服务中心等部门。村会计为村正职干部身份,相关职能与职责不变,履行村级财务报账、村集体“三资”管理、经济合同管理、农村土地承包和流转管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农村统计、档案管理等职责。

5. 探索农村集体资金管理系统运作。建立完善农村集体资金管理系统,努力实现村级资金支付“审核审批实时在线,制度嵌入系统执行,收支凭证实时审查,收支轨迹全程留痕,资金状况实时可查,职责责任全程追溯”。

四、保障措施

1. 经费保障。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服务费用、日常办公经费、软件费用及后续维护费,由各区镇财政承担。

2. 技术支持。全市统一运用财务核算软件进行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合同管理等。 

3. 制度配套。制定完善相关财务管理制度、业务工作流程及规则、监督与考核办法等。

五、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9月)

1. 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依托村务公开栏、网上村委会等载体,大力宣传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2. 召开村两委会、党员会或党员代表会统一思想认识,经村集体组织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3. 对村集体组织的所有集体资金和财务情况开展前期摸底调查,全面摸清财务现状。

4. 科学合理地设定代理中介聘用条件,委托招标公司制作招标文书,招标书中应明确代理范围及内容、投标人资格要求、工作人员及其责任。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第三方代理机构,分别与区镇签订《村级财务管理代理服务承诺合同》、与村集体组织签订《村级财务管理委托代理合同》。

(二)实施阶段(10 -11月)

1. 清产核资。重点清查各村银行存款、现金、票据、应收应付、固定资产、合同及账册等,对村集体组织的所有集体资金和财务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全面摸清财务现状。

2. 各区镇安排集中办公场所,配置好必需的办公设施设备。

3. 选定岗位人员。第三方代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与要求选派财务总监、驻镇会计二级岗位人员到位上岗。

4. 财务移交。编制移交清单,村与第三方办理移交手续,镇纪检部门与经服中心组成监督小组,全程参与。

5. 建账核算。按照开设的会计账套、统一会计科目,分配用户角色,将清产核资后、财务调整后的会计数据初始化录入财务核算系统,启用第三方代理记账模式。

(三)总结验收阶段(11月底)

对村级财务第三方代理工作总结经验,形成书面总结资料,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监督约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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