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我村位于新南路与古城路路口的三处厂房已拆除并复耕完毕,涉及面积约为65.64亩(原新南路堆场复耕土地13.44亩、原欣顺翔五金复耕土地21亩、原双林包装容器有限公司复耕土地31.2亩),为了优化沿线的整体环境风貌,促进土地空间优化配置、土地资源集约利用,使经济社会继续保持可持续协调发展,我村现将上述三处复耕地临时出租进行粮油种植,由于该土地为新复耕土地,粮油种植的效益比较低,根据张党政办发[2019]38号《张浦镇加强和规范村级经济合同管理相关规定(2019年修订)》及张党政办发[2018]56号文《关于明确张浦镇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采取多次报价的形式进行线上发包,前两年按复耕地最低指导价300元/亩/年作为发包低价,最高价不超过500元/亩/年,第三年开始按正常标准发包。同时为增产增效及田容田貌管理有序,我村将发包给具有职业农民证书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