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塘社区第十一届居民选举委员会公告 (第 03 号)

【时间:2021/3/8 16:06:57】【作者:车塘】

车塘社区第十一届居民选举委员会公告

(第 03 号)

    根据法律法规以及本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规定,经居民选举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将本届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资质

    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须符合选民资格条件,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身体健康,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 热心为居民服务。具体条件如下:

1. 政治素质方面: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贯彻执行党在基层的路线方针,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

(2)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并组织实施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执行居民(代表)会议的决定、决议。

(3)思想解放,作风务实,有改革创新意识和艰苦创业精神,热心为居民服务,善于做群众工作。

2. 基本学历方面:大专及以上学历

3. 年龄条件方面:男性:18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女性: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4. 业务能力方面:具有一定的组织领导能力,身体健康,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热心为居民服务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提名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或参与居民委员会选举竞职:

1. 政治觉悟不高,“四个意识”不牢,“四个自信”不强,“两个维护”不够自觉的;

2. 组织观念不强,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法治意识淡薄的;

3. 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参加邪 教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4. 受过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

5. 不担当不作为,缺乏斗争精神,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6. 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

7. 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8. 非法组织参与集体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

9. 廉洁自律有问题、道德品行不良、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

10. 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二)人员职数

新一届居民委员会选举采用有候选人直接选举方式,设主 任 1 人,副主任 2人,委员2人,需推选产生主任候选人 2 人,副主任候选人3人,委员候选人3人。

(三)提名方式

本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采取居民自荐(须获得本社区 10 人以上有选举权的 居民联名支持)、居民联名提名(须本社区10 人以上有选举权的居民)、镇党委、社区党组织提名并用的方式。

(四)提名时间、地点

提名时间定于3月8日9时至3月14日16时,逾期不再接受提名。提名地点设在陆家真车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

请各位选民相互转告,踊跃参与。

                          

车塘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

 2021年 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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